[扬子晚报网消息]
构建和谐南京,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两个率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市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
(一)进一步加快富民进程,建立和完善收入增长机制
富民是政府工作的第一导向。开展投资新上项目就业评估,扩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妥善安排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建立健全实名登记制度。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发放范围,增加发放额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创业场地建设,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扩大技工教育规模,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实习培训基地。全市新增就业岗位16万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万人次,其中援助困难人员就业1万人次。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登记制度、录用备案制度,培育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和中介服务组织。健全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的监控制度,创造条件为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在居住、就业、权益保障等方面提供更好的服务。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全面实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有效防止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合理的上涨。建立和完善困难群体价格上涨补偿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稳定地价和房价,不断提高市民的居住水平,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群众的安定感和幸福感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南京的重要基础。积极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扶持农民建立个人养老金帐户。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推行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农村合作医疗调节基金,提高政府补贴标准。积极推进城乡一体、低水平、广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政策,制定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参保办法。建立社会保障风险基金,强化扩面征缴,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建立定期联动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养老金、失业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社会保障标准。进一步推进以低保为重点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市区县两级低保工作专门机构和资源共享的信息数据库。认真做好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大力倡导社会工作者和义工从事社会救助、帮扶工作。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扩大慈善基金规模,援助更多的困难群体。提高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率,逐步提高供养标准。重视残疾人、老龄工作。新开工建设35万平方米中低价商品房和2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三)继续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切实加强文明城市建设
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全面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形成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事业发展格局。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围绕建设全国“教育名城”、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提升素质教育水平。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课程改革。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功能,大力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深化公办职业学校改革,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推动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形成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拓宽贫困学生的“绿色助学通道”,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不因经济贫困而辍学。加大对江北地区的扶持力度,不断缩小江南江北教育差距。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扩大公办学校接收比例。
继续推进卫生改革。强化公共卫生应急保障能力,控制传染病发病率。稳步推进医疗机构药房托管试点,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完善惠民医院服务体系,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医疗帮扶力度,努力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推广社区首诊制及双向转诊制,引导患者合理分流。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郊区县医院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和调控机制,继续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继续推进建立以社区为中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管理服务新机制。
促进文体事业蓬勃发展。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完成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推进堂子街“太平天国壁画艺术馆”二期以及南朝陵墓石刻保护工程。完成金陵图书馆新馆建设。注重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做好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工作,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继续大力实施创新文化工程,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市属文艺院团分类改革,繁荣文化艺术创作,发展文化事业。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载体建设,集聚社会文化资本和国际文化产业资本,快速提升文化产业发展规模。加快六合、浦口及高淳、溧水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全市体育设施均衡发展的基本框架。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塑造积极向上的城市精神。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精神,使城市始终充满活力、富有朝气。大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推进“和谐家园”工程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国防教育、科普教育。努力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动理论创新。
(四)强化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市水平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切实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加快推进“法治南京”建设,以实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为契机,坚决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对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审查规范性文件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建立健全向政协通报工作和对口联系制度。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主动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府工作。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评估考核机制,保持我市普法工作的特色和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援助覆盖面,努力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制定“和谐社区”建设评估标准,开展“和谐社区”创建示范活动。推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全面形成“一居一站”的工作模式。开展第八届农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完成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积极开展村民自治示范街镇创建,规范村务公开的工作流程。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增强社区的服务功能。深化企业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全面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创建活动。
推进“平安南京”建设。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防范和打击犯罪的水平。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活动,切实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全市经济安全。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市民饮食用药安全。健全公共突发事件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和基础建设,大力推进科技强警,提高公安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室建设。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扎实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治理,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集中力量解决一批重点难点信访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重视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加强人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力争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的目标。
(五)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面对繁重而紧迫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只有加快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才能适应发展市场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大局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确保政令畅通。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制度,以及决策失误追究制度,提高决策水平。健全政府系统内部责任管理体系,建立重点部门、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的考核机制,强化职能部门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加强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实现职能、机构、编制的科学化和法定化。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的职责权限,实现社会管理重心下移。合理调整城管、工商、劳动等执法部门内部人员结构,减少管理层次,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比例。充分发挥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和各类民间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社会管理方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着力解决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动跨部门网上联合审批,实现全部行政执法事项上网运行。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制度。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力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规范执法程序。健全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机制,探索建立重大立法项目评估制度。继续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和考核制度,拓宽行政复议渠道。重视法制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政风建设。全面贯彻《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的理想和信念教育,树立诚信意识、廉洁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坚持不懈地推进思想解放,大力提倡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形式主义、铺张浪费,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坚持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构建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引导公务员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正确把握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行政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适应时代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强行政监察、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坚决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力度,确保权力不被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