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专题>>西译风采>>策马亮剑
长安法院对赵玉忠侵犯名誉权案将如期质证(07.10.15)
2007-10-15 15:47:01
  

长安法院对赵玉忠侵犯名誉权案将如期质证

     本网讯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对赵玉忠侵犯名誉权案将于10月31日在长安区人民法院王曲法庭如期质证,届时原被告双方将当庭交换此案的相关证据。

    据原告代理人透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告赵玉忠“退回长安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事件”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影响正常审判程序。

    原告代理人称:他将代表原告参加31日在王曲法庭的质证。如被告赵玉忠当日不出庭,不影响法庭正常质证。质证结束后,长安法院将择日开庭审判赵玉忠侵犯名誉权案。

编辑:   来源:
】【打 印】【关 闭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 邮编:210005 热线电话:(025)96096 传真:(025)86854772

扬子晚报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翻录或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