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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压之下,赵某某教授崩溃了
阿至
赵某某"教授"应当是方舟子比较欣赏的所谓教授,因为他奋勇的当了“原告”.虽然他不久又当了“被告”.
赵某某“教授”也是《信誉死》比较器重的死党,因为他的"愤慨之情难以言表",又面对着已经可以肯定的"枉法"以及上诉,这些都和“我败我光荣”的方舟子一个水平.
某某学院的法律“教授”赵某某毕竟和方舟子不一样,方舟子是见谁就咬谁,见什么就喊叫什么,搞的声名臭臭的.而赵某某不一样,他自己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luuxun,也就是他心目中的丁祖诒----院长爷爷.
毕竟赵"教授"混的地方少了一些,最多也就是一些学校和一些法学会而已,因此,也就只认识了那么几个出馊主意的人,给他出了个“退回法院送达文书”的臭招!
前几天看了赵某某的《要求处理既无签名又无盖章“起诉状”的函》,我心里就想,一定是一个写完了没有签字,没有任何名字的起诉状吧.后来又看到老虫师兄的<<炮灰猴急了----赵某某要到西安受审>>才知道,原来是打印的名字,而不是没有签名字.
各位看官:没有签名就是在起诉人的地方是个空白的意思.至于没有盖章子,我想是个人的自由吧,难道当事人起诉谁一定要盖个章子,没有自己的XXX印,还告不成了?看来按照赵“教授”的说法以后在法院门口写个"刻章"估计也饿不死瞎眼的麻雀了.
现在各位看官要分清楚的是,赵某某"教授"说的是:"既无签名又无盖章的‘起诉状’”,而老虫师兄说的是:“起诉状的文件上打有自己的名字",如此看来,区别就在有名字,而这个名字,符合法院立案的标准,却不符合赵“教授”的标准,因为赵“教授”要求的非常严格:签字,盖章.
对于这样不符合赵"教授"原则的:"既无签名又无盖章“起诉状”"赵"教授"就采用了退回法院,由法院重新给他按照他的标准或者按照法律规定驳回.
我到希望赵"教授"以后可以到中国政法大学去读一读书,看看书本或者诉讼法律中有没有你这个规定.如果没有你这个规定你就错了,错了就要承担错误的代价.
今天又看了赵“教授”的新作,又看了老虫师兄的<《漫骂和恐吓是不起作用的》回应帖,才知道赵“教授”手里的"既无签名又无盖章“起诉状”原来是有名字的,也正是本人刚才说的,这个不符合赵“教授”的立案标准而已.遗憾的是赵"教授"无权开法院,只能去法院当个原告或者当个被告.不幸的是在2007年下半年,赵"教授"不幸运的当了原告,又更不幸运的当了被告.
看了校友网公布的《起诉状》才知道,赵“教授”面临的居然是巨额的赔偿诉讼:五十一万人民币的巨额诉讼.这个官司真不好玩,如果一旦他真不幸运地“枉法”了,方舟子的家鸡刘jh还能卖几个钱,赵“教授”的那位能值几个钱就只有天知道了,赵“教授”以后的日子要怎么活?
难道今后每天都要去如下部门上访或者信访嘛?
抄送: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 (此段文字复制于赵某某的<<要求处理既无签名又无盖章“起诉状”的函>>一文中)
目前案件还没有开始审理,赵某某就已经断定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要"枉法"他,就断定他要上诉.就把写着冤枉的信件投书到这些部门,起不起作用,不知道.但是,赵“教授”却严重干扰了人民法院的办案程序.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办理案件是独立的,不受任何人或者单位的干扰.虽然不是原文,但是就是这个意思.如果案件还没有开始审理,就有检察,上级法院来人过问,反到就是不正常了.这个原则就是法院审判案件独立的原则,遗憾的是赵“教授”急了,在五十一万的巨额赔偿要求之下,赵“教授”忘记了法律,忘记了自己头顶上那一连串的法学会光环和职务,摆开了乌龙阵,别人还没有攻打他,他自己就急的法盲了一把.
赵“教授”在五十一万重压之下,又接着犯了和方是M一样的错误,骂法官枉法.法官还没有审理,案件还没有开庭,你凭什么就侮辱人家法官的人格,说人家"枉法"?难道你哪个立案标准就是"法"吗?难怪方舟子一党都是倒霉样子.几乎没有法官喜欢他们.就一个北京一中院,还把他形容为:用语刻薄.翻译过来就是:嘴里或者手里不积德.
就这样的水平也在北京的法学圈子混,可见京城真大什么鸟人都可以养的活.这个话是对着赵某某“教授”说的.前几天没有看明白的事情今天看明白了:
一是赵某某被告到西安法院了,而且也收到法院传票了;
二是赵某某觉得法院的立案标准不符合他的标准,打印上去的名字不算数,并且没有签字盖章,就是没有签名,给法院退了回去;
三是今天他也承认是打印的名字,是有名字,而不是没有名字.
四是十月三十一日法院继续审理他当被告的案件.
还有五就是起诉状里公布的赔偿额度非常的高,五十一万人民币,并且还有可能继续增加.
赵某某面对如此阵势确实慌了,忘记了法律忘记了程序,一连几天就是漫骂和难以言表之类的,依靠的就是信誉死和方舟子,可是他和那个破网又能帮你什么?方舟子自己还不知道自己明天的命运在谁的手上掌握,他能罩住你?
北京科技报社曾经为他勇当马前卒最后不是还落的官司一堆,赔款一堆.最后还不得把罪魁祸首杨猛驱除出去,把方舟子开的赔款专栏关闭,慢慢还钱道歉.相对而言,赵某某也知道自己不算什么,何况面对他的还不只是一个官司,不只是一次巨额赔偿.下一个官司在那里,赵“教授”心里最明白.
如此高压之下,赵某某怎么能不"愤慨之情难以言表"又怎么能不崩溃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