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方xx的律师彭贱是白痴,那是因为彭贱在法庭上被西译律师欲擒故纵的迷魂阵“调戏”得“气急败坏七窍生烟张口结舌语无伦次”所致,以至于当庭提供了《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成立
于2004年5月26日的三组证据,摆了一回方舟子诽谤西译美国荣誉排名机构“子虚乌有”彻底破产的
乌龙球!
时至今日,被西译院长丁祖诒状告名誉侵权的赵蛆虫,即将于11月23日赴西安法院“领刑”
之际,突然在方舟子黑窝《信誉死》上煞有介事地抛出了“只有目录、没有内容、征稿待出、自欺欺
人”的“出书”荒诞启事,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地胡扯什么“15年前曾帮助某作曲家知识产权打赢过官
司”,什么“即日起向曾签名抗法的500个海内外知识分子征稿出书”,不但继续为屡屡败诉的方舟
子鸣冤叫屈,还为他本人即将遭到的灭顶之灾借尸还魂!
被西译丁院长高额索赔打懵了的赵蛆虫,不知拿15年前代理的一场知识产权赢官司想吓唬谁?是
吓唬敢于判败不可一世的《北京青年报》、《环球时报》驻美特约记者唐勇和“网坛泼皮”方舟子的
长安区人民法院和法官,还是吓唬久经沙场战无不胜所向披靡的丁院长,赵蛆虫除了阿Q般地给自己壮
胆,只能是被吓得自己拉稀了!
至于赵玉忠那本所谓“一年后截稿”的《500个海内外知识分子联名抗法》“群丑图”,除了比赵
玉忠更白痴的白痴会以身试法自投罗网,即使寄来了几份门可罗雀的书稿,恐怕也只能是来年祭奠赵蛆
虫亡灵的一堆冥币了!
丁院长的书一本一本地问世倍受赞誉,赵蛆虫的身子一截一截地沉沦为白骨黄土,凡是反动东西
的下场大抵如此!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
《第555位签名者的留言》de书稿目录
序 言 言论自由与人格尊严(撰稿人待定)(可怜的待定!)
寄 语 吴祖光先生亲笔手迹(抬出吴祖光救不了卿卿性命)
第一章 第555位签名者的留言
第二章 签名群英谱(暴力抗法群丑图)
第三章 对"暗物质"先生质疑的回应(不知"暗物质"又揭露了他什么不可告人的勾当?)
第四章 对"直言了"女士诽谤的回应("直言了"揭露赵蛆虫强奸女生)
第五章 "移转门"事件赏析(方舟子出卖暗地帮忙的法院法官是出了名的!)
第六章 赵教授PK丁院长(应该是赵副教授奢望PK丁教授)
第七章 丁院长PK赵教授(赵副教授的奢望,也太有点自作多情了!)
第八章 律师与法官
附录一 作者代理的名誉权案选编(不就是个代理吗!)
附录二 作者学术论文与网络文章选编(电影学院二线杂碎也敢称做“学术论文”)
附录三 相关法律法规汇编(书稿不够汇编凑,此乃惯技也!)
后 记 我为什么要出这本书(要出和出不出得来还是两码事!)
寄语全文 赵玉忠同志:深谢您的同情与支持。此书是一个月以前出版的,
寄上作为"消遣"之用吧。这应当是共和国第一例奇案,近一个月来我得到了举世
瞩目的支持! 吴祖光 (一九九三年)四月十五日(15年前的故事)
附言:自2007年3月16日本人发表《"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第555
位签名者的留言》文章以来,相继发生了一系列的令人疑虑、值得反思的事件
(引发社会哗然、谴责和围剿)。为了构建和谐社会(蛆虫的构建无非是充当肥
料)、净化网络环境(中国政府屏蔽的方舟子境外网站《信誉死》才是真正的净
化!),本人拟编写《第555位签名者的留言》一书(群丑图而已!),敬请已在
"公开信"上签名者将个人简历(含肖像照片)发送电子邮件至"彭舒琦(白痴律师
彭剑吧!):pengshuqi5409@126.com"。有关本书"签名群英谱"的截至日期为2008
年7月31日,欢迎崇尚科学精神、坚持正义理念的有识之士继续加入签名(暴力抗
法)大军的行列(特邀近一年在多次学术会议上对本人表示理解、支持者加入)。
让历史见证当代(反华)知识分子的社会良知(丑陋面目)!
(XYS2007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