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高院审判长张,咱家喜欢你“爱咋骂就咋骂”的论断(二)
Luuxun
北高院审判长张,咱家都不得不向你致敬!你为了拯救方舟子一人,竟大义凛然地解放了全人类,其中也包括解放了咱家!
咱家以前根据网络信息的蛛丝马迹,义无返顾地揭露了方舟子只打中国的“假”,只打中国院士的“假”,只打中国传统的“假”,只打中国环保的“假”,什么中医中药,什么国学儒家,什么嫦娥飞天,什么中国龙,什么中国虎,什么中国人只管闭着眼睛吃美国转基因食品,似乎“美国的月亮至今还比中国圆”的一副为境外利益集团服务的洋奴嘴脸;
咱家以前根据网络群氓的疯狂嚣叫,义正词严地撩开(用你的话说是质疑和反对)了方舟子反华势力代言人的的狰狞面目,什么中国司法,什么中国记者,什么科技部长,什么卫生部长,甚至“中国最高国家领导人和各部委领导人都必须在《春晚》上向全国人民反思”,所有这些只不过是方舟子仇华反华的毒汁四溅而已!
不论咱家如何义无返顾,不论咱家如何义正词严,总觉得应该把网络信息搞扎实了才觉得更加坦然。
不料咱家正瞌睡,北高院审判长张给咱递了个枕头,出了一份妙笔生花的判决词,竟然宣称“通过网络检索资料已经成为当前公众获取信息之重要来源,公民据此信息发表评论,并无向相关网站及被评论人核实之义务。如认为公民在发表评论前负此义务,未履行该义务而对他人做出负面评论即构成名誉侵权,则势必将置公民于或歌功颂德,或噤若寒蝉之境地,评论自由几无可能,况要求公民在发表评论前履行此义务实无实现之可能”,对咱家来说,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咱家 Luuxun 根据网络信息骂了声“北京广播学院赵玉忠副教授‘强奸女生’”,既不是什么空穴来风胡编乱造,也就无从谈起“侵”了赵玉忠“权”了,有了北京高院审判长张稚侠此番宏论,只要网络上有的,管它真实不真实,只要没超出“强奸女生”那四个字,在下想怎么骂就怎么骂,想怎质疑就怎么质疑了,“核实”既不是在下的义务,更无实现之可能,真爽!
北高院审判长张如此“深明大义”,不但让咱家如释重负,还让中国学术权威一切“害人虫”人人自危,均匍匐拜倒在方舟子等五大恶人脚下!
创举啊创举,让方舟子之流欢呼雀跃,中科院院士义愤填膺的《诺贝尔判决奖》,竟然花落在打开了“魔瓶”的北京高院张氏才女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