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则"乎?"强盗逻辑"乎?
江南春
北京高院某法官的一纸判决,敲响了驱虫赵临刑前的丧钟,然而就在这时我们“可
爱”的赵教授居然众人皆醒他独醉的为自己的临刑拍手称快,这条小蛆虫还想赚个糊涂鬼
的“美名”。然后就自说自话的总结出四条赵氏“北京规则”来,可惜的是,只要是经过
九年义务教育的就能看出其中的矛盾,把涉及自己诽谤丁院长及肖教授的责任推的一干二
净。蛆虫赵这种‘只许自己放火,不容他人点灯’托词虽然举了N多的例子来证明自己是
多么的无辜,“赵玉忠的博客”为他人所设立,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同时又忘乎所以
的把“luuxun”加到丁院长的头上,四处叫嚣诋毁着丁院长声誉。看了蛆虫赵的文章在下
估计赵蛆虫是否是在强盗窝里长大的?虽然平日里用教授的身份来掩盖自己的真实面目,
可到了激动时刻又不免忘乎所以露出强盗本色,发明出什么狗屁“北京规则”来。在不久
的日子里,当赵蛆虫被“北京规则”法办的时候,希望他还能像今天一样为自己拍手送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