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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伪斗士”方舟子京陕两官司一审败诉
2006-11-30 12:01:31
  

  据新闻晨报报道“反伪斗士”方舟子近日两官司在京陕一审分别败诉。方舟子方面回应称:坚决不道歉,肯定要上诉。

  “排名”官司一审判赔16万

  2004年10月4日,美国《洛杉矶时报》刊登《在有威望的国际调查中,排名在最前的中国大学和这些大学的校长》一文,在“排名前10名的大学”中登载了第10名为“西安翻译学院”,前10名的大学校长第2名为“丁祖诒”(西安翻译学院院长),后国内多家媒体先后发表正面报道或质疑文章。从2005年7月27日始,北京某报先后发表署名为方舟子的两篇文章称:“经我本人和一些媒体的调查,连教育部发言人也宣布所谓《洛杉矶时报》的报道是一则自费广告”,所谓“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是子虚乌有的”。随后,西安翻译学院和院长丁祖诒教授将方舟子告上法庭。

  22日该案一审,原告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胜诉。法院最终判定被告在15日内向原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判被告赔付16万元。

  刘子华家人告方舟子胜诉

  因撰文称已故巴黎大学博士刘子华的“八卦宇宙论”是伪科学,并称对方是“欺世盗名之徒”,学术打假人方舟子被刘子华的遗孀以妨害名誉权告上法庭。11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方舟子攻击他人人格为由判决其赔偿原告2万元。

  方舟子回应:坚决不道歉

  23日,方舟子的代理律师彭剑告诉记者:“北京市二院对事实的认定有错误,我们肯定要上诉,决不道歉。”

编辑: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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