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行驶中与一辆停在路边泊位的轿车发生刮擦,就在司机佘先生下车查看时,一名黑衣男子跑了过来,称自己就是车主,并和他谈起私了的事情。佘先生没有丝毫怀疑,因为是自己的责任,他掏出了几百元钱私了,可佘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名和他私了的黑衣男子居然不是车主,而是“路人甲”。
前不久下午3点左右,南京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车主李先生报警,称自己名下一辆白色小车停在路边被蹭,对方车辆逃跑,请求交警追查肇事逃逸人员。事故民警经调阅监控锁定肇事车辆,并与车主佘先生取得联系。接到电话时,佘先生愣住了,自己怎么就变成肇事逃逸了,事发后不是已经赔偿了对方车主几百元钱。
为了弄清事情原委,佘先生来到了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并回忆了当天的事情经过。原来当天中午12时左右,佘先生开车经过文思巷,看见有一个空位,准备临时停车。考虑到巷子较窄,后面还有汽车需要通行,所以佘先生提前多打了一把方向,不想车辆右后部刚好蹭到路边停放的白色小车左前侧。
佘先生赶紧下车查看情况,这时,一名身穿黑色T恤的男子上来就问他怎么开的车,并要求私了。由于要价有点高,佘先生便说按程序车险理赔,该男子称没有时间坚持要走保险,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佘先生本就觉得自己理亏,于是将身上仅有的几百元现金给了该男子,之后驾车离开。在交警大队,经佘先生辨认,报警人李先生确非当天和他在路边谈事故赔偿的男子。
交警部门随后调取了监控,结果确认,该男子事发时刚好经过此处,佘先生离开后他也随即离开现场。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交警也就此提醒,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后,请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如果现场联系不上对方车主可以在对方车辆上留下字条、联系方式或直接让交警通知,千万不要随意相信一个“路人甲”。通讯员 陈婧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一鹏
校对 苏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