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装出发!今天,江苏这份悄悄改名的报纸,干了一件大事
来源:北京西路瞭望
2021-03-21 22:10

百年旗正红,法治开新局。

今天下午,江苏政法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大型融媒体新闻行动启动仪式暨《江苏法治报》更名发布、江苏法治传媒智库成立仪式,在新华报业传媒集团举行。

“瞭望君”注意到,出席这次活动的嘉宾有: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

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顾俊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褚红军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志刚

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汤楠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赵庭朴

此外,部分江苏政法系统英模代表、法学研究学者,也应邀出席活动。可以说,这是一场江苏政法系统的春天之约。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法制报》在迎来36岁生日之际,在春风中换上新装——正式宣布更名为《江苏法治报》!

为何更名?从“制”到“治”,一字之改有何深义?

这里,“瞭望君”先给大家讲讲“法制”与“法治”的区别与联系。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或“法律制度”的简称,而“法治”则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度和过程。在基本价值的追求上,“法治”体现法律至上、社会民主、维护自由平等、保障人权等价值追求,但“法制”和这些价值追求没有必然的联系。

简单来说,如果说“法制”是二维的,那么“法治”就是三维立体的。从静态的“制”到动态的“治”,更准确体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内涵。“法治”是中国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必然结果。而“法治”需要以“法制”为基础,只有法律制度基本完善,才有可能建设法治国家。

从“法制”到“法治”,表明了认识和实践的不断深化,更见证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性飞跃。

改革开放初期,面对无法可依、制度残缺的局面,党中央作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决策。2018年,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将原序言中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法制”变为“法治”,体现一个成熟大党的战略眼光和胆识,以及科学的、创新的治国理政理念。这一修改在宪法上完成从“法制”到“法治”的根本转型,反映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史性的跨越和进步。

从“法制”到“法治”,是我们在制度上和观念上对法的职能认识的飞跃;也是我们党积累半个多世纪的执政经验在治国方式问题上完成的历史性跨越。

“瞭望君”认为,从《江苏法制报》到《江苏法治报》,彰显这家媒体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展现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成果,强化宣传全省政法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的创新实践。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费高云勉励江苏法治报,利用好更名契机,继续发挥政法宣传主流作用、专业特色,服务好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今天下午的仪式上,由新华报业传媒集团与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推出的“百年旗正红,法治开新局——江苏政法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大型融媒体新闻行动”也同步启动。

启动仪式上,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顾俊,新华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新华报业传媒集团董事长双传学,共同向此次大型融媒体新闻行动采访组授旗。

此次融媒体新闻行动,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将以江苏法治报为核心团队,派出强大新闻报道组,深入全省政法一线,走进法庭、派出所、调解室,把笔端、镜头对准政法战线最基层、最前沿,聚焦政法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平安江苏建设、公正司法、社会治理现代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大主题,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彰显江苏政法工作最新成效。

三十六载筚路蓝缕,三十六载砥砺前行。作为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进程的见证者、记录者和推动者,相信《江苏法治报》将讲好更多江苏法治建设的好故事。

撰稿 新华日报记者 李先昭 陈珺璐

摄影 新华日报记者 肖勇 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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