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0日,县疾控中心接到南京市江宁区疾控中心协查函,沛县居民韩某、李某、孟某为一名核酸检测阳性病例江宁区许某的同车厢人员(7月25日12时36分同乘G7296次高铁),目前,韩某、李某、孟某已经集中隔离,经过流行性病学调查,其活动轨迹如下:
一、韩某活动轨迹:
7月25日乘坐G7296车次07号车厢016D,于15:46到达徐州东站,出站后去二楼取火车票,随后前往徐州长途汽车客运东站,16:30乘坐开往沛县的大巴(车牌号苏C39610),17:20在张庄站下车,17:22到张庄镇大洪门超市门口西面买肉夹馍,然后步行回张庄镇西居雅苑家中,路遇朋友韩某,17:30左右到家之后无外出。
7月26日自述无外出。
7月27日,16:30左右去张庄镇汉韵广场打篮球,广场无其他人。17:00左右在汉韵广场亭中避雨(遇3名陌生人),由其父亲骑电动车接回家中,之后未出门,其余时间未与其他人接触。
7月28日至7月30日集中隔离前无外出。
二、李某活动轨迹
7月25日14:17从南京乘坐G7296(7车厢011F座)到徐州(15:46到达),下车后步行到达徐州东地铁站,转乘地铁1号线到朝阳市场站,约16:20到达。16:50从朝阳市场乘坐徐州到闫集大巴车(车牌号苏CJ7090),大巴车内不足10人,约18:20左右到达王店蔡庙,由其父亲接回家中。
7月26日至7月28日居家未外出,无朋友、亲戚来访。
7月29日8:30左右同父亲一道骑电动车前往王店卫生院,做核酸检测,9:00到达,采样后直接回家。
7月30日8:30独自骑电动车前往王店卫生院,9:00到王店卫生院2楼核酸检测室取核酸检测报告。后前往王店街上农贸市场买菜(辣椒、细粉、茄子、豆芽,分三个摊位购买,摊位位于市场东门右转约2米处)。10:30到家,之后无外出,直到集中隔离前。
三、孟某活动轨迹
7月25日14:17从南京乘坐G7296(7车厢016D座),15:46到达到徐州,约15:55从徐州东站3号口地铁站坐地铁1号线,16:25到达徐州火车站,步行到朝阳汽车站。约16:50从朝阳汽车站乘大巴车(车牌号苏C22621)到龙固,约18:40到达,后由母亲骑电车接回家中。
7月26日、27日未外出,无朋友、亲戚来访。
7月28号9:30-10:00左右到龙固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10分钟后离开回家,后无外出。
7月29日至7月30号集中隔离前无外出。
现急寻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可能与韩某、李某、孟某3人有接触的人员,在沛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沛县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已到县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516-89633980
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