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江苏“双碳”把脉,共话“绿色转型” 江苏科技论坛在宁开幕,院士们这样说……
2021-10-20 21:51

“碳达峰、碳中和虽然只是简单的几个字,实际上内涵非常丰富,意味着我们的生活方式、用能、技术等各方面都要发生根本性的改变。”10月20日,由江苏省科协主办的2021年江苏科技论坛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开幕。主论坛上,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等五位院士,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江苏省在绿色低碳发展中遇到的产业结构变革、能源变革等方面的问题把脉。同期举办的多个分论坛上,专家们也从绿色金融、能源工业专题、清洁能源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思考。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研究员蒋剑春如是说。


绿色转型,率先达峰

院士为江苏探索“双碳”目标建言

主论坛上,五位院士从各自领域给出真知灼见,并对江苏为全国探索实现“双碳”目标的实施路径,争当绿色能源大省,率先实现碳达峰寄予厚望。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工程院院士、陆军工程大学教授钱七虎表示,碳排放2/3来自城市,建设碳中和城市势在必行,离不开地下空间的利用,实现碳减排与碳负排放,即碳汇,有生态碳汇和人工碳汇,生态碳汇要发展绿水青山的生态建设,人工碳汇可以利用地下空间的封闭性、稳定性等优势,把捕捉到的二氧化碳永久的地下封存。他表示,江苏在绿色发展等诸多方面本就有基础优势,城市绿化率高,沿海有大量的海上风能可以利用,江苏应当争取成为绿色能源大省。

中国科学院院士、西安交通大学教授郭烈锦表示,江苏进行绿色转型、率先实现碳达峰的核心是“碳减排”,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和高值资源化循环利用。需在技术上和观念上寻求突破。他分析道,从能源的终端用户角度讲,要加快转型,尽可能使用电能和氢能这两类洁净、无污染、无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二次能源。“氢能是未来支撑产业竞争的焦点。”郭烈锦院士说,江苏经济发达,人口密集,规模生产产业链中传统高能耗用能产业居多,转变用能观念极为重要,而且有条件有能力做到。

“双碳”目标机遇大于挑战

技术创新是破局之道

“‘双碳’战略目标对于我们来说,机遇大于挑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研究员蒋剑春分析道,目前,我国能源结构仍以一次能源为主,“双碳”愿景下,必须推动能源结构转型,提高清洁可再生能源比重。蒋剑春呼吁,要关注有机固体废弃物资源利用的绿色发展。“作为我国未来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来源,生物质能2060年将为全社会减碳超20亿吨。实现‘双碳’目标,生物质大有可为。”他认为,技术创新是“双碳”战略目标达成的破局之道。“我们应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发展生物质制氢、生物基液体燃料、热-炭-电联产及生物转化多联产等先进技术,加快提升生物质能在能源供应中的比重,助力实现‘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学碳中和发展研究院院长黄震也认为,实现碳中和,是重新定义人类社会的资源利用方式,是挑战更是机遇。他认为,碳达峰是量变,碳中和是质变,量变到质变需要经历能源变革、经济社会系统性社会变革等绿色革命。他认为,江苏作为中国经济最活跃的省份之一,要为全国双碳目标的实现作出探索、贡献力量。江苏要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为契机,全面推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探索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路径,加快推进长三角一体化低碳示范区建设,推动低碳、零碳、负碳的技术创新。

减少碳排放、助力绿色转型

碳中和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澳大利亚国家工程院外籍院士、南方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院长刘科介绍,目前稳定能源是火电、天然气、核电和水电,其他都不够稳定,风能、太阳能等要想持续发展,需要解决储能问题。他认为,提高能效是碳中和成本最低的办法,减少碳排放需要尽量使用太阳能、风能发电等,提高效率,降低碳排放,此外,还需要增加土地吸收,用碳排放治理土壤,实现碳中和。实现碳中和,是一个大的革命性变革,需要政产学研的共同努力,他表示。

在绿色金融与政策(创新)专题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周诚君做了金融支持绿色转型的思考。他认为,要想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以及2035年实现一定比例的城市化,需要做的基础工作在于碳核算。“城市化需要投资建设,势必会增加碳排放,需要有深入细致地进行碳核算。”他认为,经过全面核算,明确量化和落实指标,倒推需要获得多少投融资支持,推动金融支持绿色转型。他认为,金融支持低碳和绿色转型总体上有三大领域,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碳市场。通过多方面合力,共同推进绿色转型,实现双碳目标。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李冲

校对 李海慧

| 微矩阵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