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第二批支持政策今天发布 十大看点让人眼前一亮
来源:紫牛新闻
2022-09-15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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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上海讯(记者 刘孝浦) 《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也就是“两省一市对示范区第二批支持政策”,已由两省一市政府联合印发实施,今天(9月15曰)正式挂网公布。下午13:30,苏浙沪两省一市在上海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示范区理事会、执委会以及两省一市相关委办局负责人,介绍了《若干政策措施》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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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理事会秘书长、执委会主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先生表示,《若干政策措施》的出台,是两省一市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在省级层面合力支持推动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又一重大政策举措。他介绍说,建设一体化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2020年7月,两省一市政府联合制定出台了第一批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这既是示范区在体制机制领域形成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成果,也为加快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两省一市对示范区第二批支持政策共17条,从跨省域政策协同所涉及的领域来看,可以把这17条政策内容归纳为十个方面:

一是科技创新赋能。支持政策的第一条、第二条就是着眼于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包括支持青浦、吴江、嘉善以“一区多园”模式建设跨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并在此基础上联合申报创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国家长三办印发的2022年示范区重点工作明确要“加快推进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示范区内建设布局”,相关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在长三角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方面也有较强的合作需求。这些政策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科研院所、企业主体在示范区合作共建创新载体,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并为后续争取设立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示范区分中心提供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示范区技术创新策源能力。

二是存量资产盘活。比如,第三条“推动示范区基础设施REITs联动发展”,是着眼于落实国家和两省一市有关强化长三角基础设施REITs联动发展的要求,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先行先试拓宽示范区建设投融资渠道。有了相应的政策支撑,示范区建设、尤其是“一厅三片”重点区域建设,通过联合的方式发行REITs产品,不仅具备合作先行的优势和条件,还将在长三角更大范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碳普惠联建试点。第四条“推动长三角碳普惠机制联建工作在示范区先行先试”,不仅与示范区生态绿色的定位高度契合,更重要的是,将以点带面,探索以示范区为载体推动碳普惠规则共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项目互认,并逐步扩大联建范围,最终打造“规则共建、标准统一”的长三角区域碳普惠体系。

四是国土空间利用。示范区河网密布,分布很不规则,可利用性相对较低,水系结构优化任务重,但在水利、航道以及水系优化调整类项目中,建设用地指标的问题又比较突出。第五条“探索国土空间相互转换的机制和途径”明确在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水域面积不减少、功能不衰退的前提下,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土地实际用途确定利用方向,将有力保障一大批项目依法合规、快速推进。

五是营商环境优化。主要是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为建立三地海关跨境电商协同监管机制、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在深化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中解决有关堵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比如,目前,市场主体持电子证照办事不顺的问题,在同一行政区域内还偶有发生,在跨省域的不同行政区域,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互认问题更加突出。这次政策重点推进一批高频电子证照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场景中的共享互认, 为市场主体在示范区“跨省通办”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六是教育协同发展。政策第九条、第十条对加快示范区内中小幼教研一体化建设、开展职业教育融通试点等予以明确,将为示范区跨省域合作探索育人模式创新、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先行先试等提供政策依据。

七是人才合理流动。体现在政策的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这些政策重点从拓展高技能人才跨省域成长空间、研究推进示范区人才高质量集聚的人口导入和人才流动政策等方面,助力形成区域人才协同共享和产才深度融合的人才发展格局。

八是执法司法协同。根据政策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示范区将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渔业渔政等重点监管领域,推动执法认定的标准统一,还将开展共同管辖试点,共同打击在跨省域毗邻地区带有流动性的违法行为。同时,示范区将率先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领域明确跨省域“三统一、一互认”,即统一组建专家库、统一建立教育培训资源共享机制、统一司法鉴定标准,实行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互认,这一举措不仅将进一步擦亮示范区“生态绿色”的底色,还将为提升长三角区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一体化水平提供经验借鉴。

九是警务服务通办。比如,政策第十六条明确了重大110接处警、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跨省域联勤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按照可达性原则,实现“先行出警、同步联动”,就近就快调度警力出警处警,充分体现协同优势。

十是探索共富路径。政策第十七条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示范区建设,跨省域探索共同富裕路径。共同富裕是示范区要进一步探索的重点制度创新领域,我们也欢迎广大优质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参与示范区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形成更多惠民利民的实践案例。

华源表示,下一步,示范区执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与两省一市有关部门、两区一县密切沟通,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协同促成政策红利在示范区充分释放和彰显。我们也将继续做好对政策实施情况的跟踪和动态评估,发挥政策牵引效应,推动形成更具显示度的一体化制度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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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凌鸣先生,在回答记者问“对抓好支持示范区第二批政策措施的落地见效,进一步赋能示范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有什么考虑和具体举措”时说,江苏将按照量质并举的原则,充分发挥“22+17”两批政策支持的“叠加效应”,尽快推动各项支持政策转化为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内生动力。重点是突出“三个结合”。

一是突出制度创新和复制推广相结合。目前示范区已推出了88项含金量高的制度创新成果,其中有38项制度创新经验在江苏有条件的省际、市际毗邻区域复制推广。我们将围绕改革创新的重点和关键环节,一方面,以支持政策为抓手,联合上海浙江共同推动示范区推出更多可操作、可落地的创新举措,努力实现支持政策效用最大化。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区示范引领效应,在省内有条件的区域和重点省际毗邻地区,加大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力度,不断提升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的社会显示度和群众感受度。

二是突出项目建设和储备相结合。坚持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推动政策落地、加快示范区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方面进一步完善要素保障机制,协调推进一厅三片、一河三湖等重点项目建设。另一方面,紧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前沿领域谋划招引储备一批前瞻性项目,推动示范区加快形成一批标志性建设成果,不断提升示范区建设的集聚度和显示度。

三是突出加快政策落地和赋能吴江片区发展相结合。支持政策出台之后,要尽快从纸面走向地面。一方面,制定政策的出发点是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江苏将强化与上海、浙江协作,迅速形成合力,及时破解政策执行中的难点堵点,确保各项政策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出台政策的落脚点是要人民群众得实惠。江苏将围绕新一批支持政策的贯彻实施,持续加大对吴江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超前做好示范区建设重点项目谋划,扎实推进水乡客厅、苏州高铁南站科创新城等重点片区建设,加快推进“环太湖科创圈、吴淞江科创带”,打造更多首创、首家、首例的改革案例场景,推动实现财政、金融、产业、创新、投资、消费、城乡区域、社会发展等协同配合、良性互动,不断擦亮制度创新的“金字招牌”,切实在示范区建设中展现江苏作为、作出江苏贡献。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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