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去年9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份“换房退税”的文件,只要是在期限内卖旧买新的,出售房产的时候缴纳的个税就可以退还。不过一位读者朋友却告诉我,他的退税条件都符合,但是中介说因为卖的房子是他一个人的名字,而新买的房子是他和妻子两个人的名字,所以只能退一半的税,这是真的吗?
按照“换房退税”的政策规定,只要是在2022年10月1日到2023年(也就是今年)12月31日期间,先卖房并且在一年内重新买房的,都可以享受退税优惠。打个比方,小周去年11月份卖掉了旧房,然后在今年7月又买了套新房,那么就符合退税的条件,如果是在今年12月份才买房的话,就不能退税了。
关于退税的份额,真的像中介所说的那样,卖掉一个人的房子,买房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只能退一半吗?楼市马坐播特地咨询了南京税务部门,得到的答案是——非也!按照政策,出售夫妻两人名下的共有住房,新购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或者一方出售其名下房产,新购房登记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既可以按照产权总额来计算应退的税额,也可以按照各自持有的产权份额,分别计算应退的税额。简单来说,就是这两种情况都是可以全额退税的。
其实道理也很简单,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是共有的,既然不动产证上的增名减名都只要交工本费而已,退税当然要按照共有来计算,不应该只按50%的份额来处理,所以,遇到类似情况的朋友大可以放心了。至于退税的金额如何计算,只要“卖旧买新”的时候,新购房的总价超过卖房的价格,那么就可以全额退税,如果反过来,按照比例来退就可以了。
楼市马坐播从南京不少地产机构了解到,从去年10月政策施行到现在,符合条件的情况还不多,尽管大家买新的热情高涨,但是二手市场整体还没有复苏,尤其是价格较为低迷,许多卖家都想再等一等,所以你也能看出“退税”政策的良苦用心——别再犹豫了,晚了就不能退税了哦!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祚波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