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摇一摇”跳转广告你遇到过没?近日不少用户在社交平台吐槽,称他们的手机常被“摇一摇”跳转广告打扰,一不小心就会跳转到购物软件的“双11”专场,感到不堪其扰。日前,“苹果公司将禁止摇一摇跳转广告”也上了热搜,此事在网络上引起热议。11月15日,江苏省消保委在微信公众号展开投票调查,并发声呼吁:平台方在进行权限获取时应当获得用户同意,把选择的权利交还给用户。
76%的消费者支持叫停开屏“摇一摇”
逾九成消费者“厌恶”此类广告
手机跳转广告出现已久,但在今年“双11”期间,这种跳转频率之多,速度之快,已引起消费者的严重不适和反感,再一次引发“众怒”。互联网上出现大大小小的“传送门”,消费者轻轻晃动一下手机,瞬间就会跳转到某某购物平台。而当“苹果公司将禁止摇一摇跳转广告”的消息在网络传出后,网友们一片叫好。还有的网友分享了关闭“摇一摇”广告的攻略。
11月15日下午16:00左右,江苏省消保委在微信公众号上展开投票调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看到,截至19:00左右,76%的投票者选择“支持”叫停开屏“摇一摇”跳转广告或相关应用的做法。78%的投票者表示经常遇到“摇一摇”进入广告详情或跳转相关应用情况。92%的投票者明确表示对“摇一摇”的这种开屏广告的态度是“厌恶”。90%的投票者认为此功能侵犯了自己的权益。82%的投票者会考虑将具备屏蔽“摇一摇”跳转广告功能,作为购置新手机的考虑因素之一。
此举侵犯消费者权益
且涉嫌违规收集信息
江苏省消保委分析,手机用户在使用不同软件进行学习、工作和娱乐的过程中被迫跳转到购物软件浏览广告,这不仅浪费了时间,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摇一摇”自动跳转的开屏广告实际上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进入广告页面并非出于本意,而是源于商家的误导。同时,“摇一摇”跳转页面往往离不开手机陀螺仪和运动传感器数据的调用,这也涉嫌违规收集信息、过度索权甚至侵犯用户隐私等问题。
江苏省消保委经过梳理发现,相关部门也出台过相关政策对跳转广告加以规范:去年12月,工信部就联合多家企业制定了《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该标准进一步细化了APP信息窗口通过“摇一摇”等方式触发页面或跳转至第三方应用的相关参数。今年2月,工信部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要求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也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把选择的权利交还给用户
尊重用户的体验感
除了“摇一摇”,还出现了“扭一扭”“手机前倾”跳转等新花样。江苏省消保委认为,这种所谓的“创新”之举不仅对企业形象的抹黑,也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江苏省消保委建议,手机系统运营商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将权限严格化。对于权限的获取应当更加谨慎,不能任凭系统默认用户同意授权。当APP要求调取涉及使用者个人信息和隐私的权限时,必须征得使用者同意方可调取。
平台方在进行权限获取时应当获得用户同意,把选择的权利交还给用户。“摇一摇”跳转广告依托手机陀螺仪和运动传感器数据的调用,而这一部分数据属于使用者的个人信息,平台方在获取这些信息时应当进行提示,在征得用户同意之后方能开启。同时,应当设置易于找寻的关闭通道,方便用户及时关闭此类授权。
商家在投放广告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尊重用户的体验感。商家在制作和投放类似“摇一摇”跳转广告时,应当将相关数值限制在许可范围之内,做到有法必依。
通讯员 田田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