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狂飙的野猪伤人,南京警方果断处置野猪险情
来源:紫牛新闻
2023-12-10 17:22

12月8日下午,一头野猪闯进南京江北新区居民小区,横冲直撞、四处狂窜,有市民被撞伤,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16时10分至30分,南京警方陆续接到6起群众此类报警,立即指派警力赶赴现场,对野猪实施围捕,为防止事态扩大,在确保周边群众安全的前提下,击毙野猪处置了险情。

16时10分许,野猪突然闯进江北新区天润城十街区小区,从背后撞倒一市民,造成该男子两根肋骨骨折;

16时15分许,野猪窜至天润城七街区小区,冲撞一名4岁男童,造成右膝开放性伤口;

16点时30分许,野猪窜至天润城六街区南门内侧,冲撞另一市民,造成该男子奔跑躲避时,摔倒在地,右腿髌骨骨折。

现场情况万分紧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江北新区分局立即出警,特警支队火速增援,为防止事态扩大,在确保周边群众安全的前提下,特警队员果断开枪击毙失控的野猪,快速处置了险情,赢得周围目击市民一致好评。

周围群众纷纷表示:野猪很有野性,非常凶猛,处置很及时;城市生态好了,野生动物也多了起来;野猪攻击人了,现场混乱,的确应该被击毙……

法律专家表示:《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在保护动物攻击公民时,秉持公民生命权优先,可因紧急自卫击伤、击毙猛兽,在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后,可不追究法律责任。野猪虽然目前已被移出“三有”名录,但如出现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有伤害人类的倾向时,依然应该予以紧急处置。

网民也表示赞同,在野生动物攻击人时,人的生命应高于一切……

冬季野猪为何成南京“常客”?

最近几年来,野猪频频出现在南京人视野中,尤其是进入冬季后,出现野猪的新闻也时常见诸媒体报道之中。那为何冬季野猪成为南京“常客”呢?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治理和“长江大保护”的深入实施,南京城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PM2.5年均浓度实现9连降,林木覆盖率连续五年全省第一,水环境质量连续四年全省第一,野猪的生存环境也大为改善。

一是野猪是杂食动物,食性广泛适合丘陵环境,在南京出现的野猪为本土物种。南京市属丘陵地区,植物果实、叶子、蚯蚓、小型啮齿动物充足,为野猪提供了极佳的觅食环境。

二是进入冬季,山林里食物资源匮乏,野猪也进入了发情期,活动范围会更广,特别是夜间活动频繁。

三是在南京,野猪没有天敌,种群繁殖能力较强,种群增长较快,也需要更多的栖息地。

由此可见,野猪出现的频率就高了。

据资料显示,目前,全国有28个省市存在野猪分布,数量已经多达100万头。其中,857个县、市、区存在野猪致害,对当地庄稼、粮食和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且这一趋势日益严重。

今年7月,国家林草局公布了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也就是野生动物“三有”名录。其中,新版名录共收录野生动物1924种,其中在部分地区,致害严重的野猪就被调出了“三有”名录。

遭遇野猪,市民应该如何应对?

野猪属于野生动物,体型庞大,尖锐獠牙长约12厘米,奔跑时速可达40公里/小时,具有较强的攻击性和危险性。尤其在繁殖季节或受到惊吓时,会非常危险。

南京警方提醒:遇到野猪,市民要保持冷静,做到“不打扰、不招惹、不驱赶、不围观、不投喂”,切勿聚集围观、大声喧哗,避免野猪受到惊吓,做出攻击行为。当前,野猪在江苏属于“三有”野生动物,未经许可,个人禁止非法猎杀,遇到紧急情况时,立即拨打110求助。

通讯员 宁宫新 谢捷 鲁腾飞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梅建明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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