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刷脸”会有什么后果?后果很严重!无锡市新吴法院就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轻信他人,随意泄露个人信息,被有心之人骗“刷脸”,结果被银行起诉“讨债”,“飞来横债”令他懊恼不已。
今年年初,中国银行某支行向无锡市新吴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骆某某归还其借款并承担相应的罚息、律师费。银行称,骆某某曾在该行办理过个人网络循环贷款,共计20万元,期限为12个月。现该笔借款已到期,骆某某一直没有归还本息,由此产生了相应的罚息及复利。
接到法院传票后,骆某某感到十分委屈:“法官,我也是被害人啊!您看,你们法院已经刑事判决认定汪某某信用卡诈骗,我就是其中的被害人啊,我对这笔贷款毫不知情。”“你如何被骗,和本案有何关联吗?”关注到骆某某的辩解,法官严海涛继续询问道。
骆某某急忙说:“哎,我当时糊涂啊,轻信了汪某某的话,他说可以帮我办理退税,我就把手机给他了,还让他扫了我的脸。之后我才知道有贷款一事,我根本没想过要贷款啊。法官,您说我该怎么办呀?”
为梳理案件详情,法官仔细查阅了案件的相关资料,他发现骆某某口中的汪某某还牵涉一起刑事案件,而这起刑事案件的事实和该案有着密切联系。
经进一步了解发现,汪某某虚构可帮忙办理入职资料填写、个人所得税退税、销卡等事实,骗取被害人骆某某等人的信用卡(含密码)、身份证、手机等。尔后,汪某某采用直接冒用被害人的信用卡转账、套现或者以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办理银行信用贷款后冒用被害人信用卡转账、取现的手法,先后从被害人处骗得人民币181万余元,其中,仅骆某某一人就涉及38万余元。
查明案件来龙去脉后,法官在开庭时重点询问了骆某某所欠款项的产生过程。骆某某说道,其工资卡就是中国银行的卡,而且手机上也有中国银行APP,当时汪某某说可以帮忙办理退税,由于我不会操作就把手机交给汪某某了,“我记得他拿着我的手机扫了一下我的脸,说是办理退税用的。”
后来,因中国银行卡里有扣款,骆某某就去问汪某某,对方说这个钱是退税的操作,扣的钱会返还,并且额外给其900多元的钱,说这900多就是退税。“如此一来,我就轻信了他的话。”
法官对骆某某进行了释法,其在中国银行电子系统预留了相关信息且进行了人脸识别,中国银行某支行作为电子合同签订方有理由相信借款行为是骆某某自身的意思表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银行在发放借款过程中非善意且存在过失,并且刑事案件中也责令汪某某将所骗金额退赔给各被害人,与中国银行某支行无关。作为借款的相对方,银行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而给中国银行造成的损失,包括因实现债权而导致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损失等。
经过法官释明,骆某某当庭表示,自己十分懊悔轻信他人,特别是轻易“刷脸”,不得不背上债务,实在悔不当初。
法官提醒,人脸识别信息属于高度敏感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妥善保护。
该案中,骆某某遭遇熟人诈骗,其将银手机交给对方并同意对方用手机进行人脸识别,导致诈骗人员将其名下背上巨额银行贷款,因无知轻信他人酿成的苦果只能自己偿,于个人和家庭而言都是沉重的金钱代价。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盛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