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12日讯 (通讯员 陈国桥 王 莹 记者 任国勇) 亲人突然离世,继承人不知道银行密码无法取出被继承人遗留存款的事情时有发生。近日,家住大明路70多岁的李奶奶最近就遇到了这样麻烦的事。她的丈夫突然离世,可遗留在银行的5万多元存款,却苦于不知道密码而无法取出。此前李奶奶已和银行多次交涉但未果,慌乱之下来到南京公证处寻求帮助。
据了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去世后遗留的合法财产是其遗产。存款人死亡后,其存款将变成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所以除了有“卡+密码”这种情形可直接取出存款外,其他情形都很难从银行直接取出存款。银行的理由也很正当,他们无法调查清楚储户的家庭情况,无法了解储户有几个继承人,所以在没有查明的情况下不能擅自把存款交付给任一继承人。
南京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耐心听了李奶奶的情况后,为她支招。那么此时继承人该怎么做才能取出被继承人的银行存款呢?
首先明确具体存款数额,如果继承人不知道被继承人有多少存款的,那么首先需要查清被继承人准确存款数额。此时需要继承人带上本人身份证件、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到南京公证处,由南京公证处出具一份“银行存款查询函”,凭此函前往存款银行查询存款余额(友情提示:凭“银行存款查询函”仅可以查询余额,无法查询流水明细)。如果不能确定被继承人生前在哪些银行开户,可先前往中国人民银行查询被继承人存款银行信息,再依次去各家银行查询。
其次,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继承人带着银行出具的查询结果,材料准备齐全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继承权公证时,所有继承人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涉及的财产凭证等材料去办理。若有放弃继承的,需要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若声明放弃的继承人在外地,不便亲自到本地公证机构办理的,可以在其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再邮寄到本地,由其他继承人携带上述材料和该份放弃继承声明的公证书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机构审核相关材料并经调查核实后,出具公证书,继承人即可凭公证书到相关银行领取存款。
南京公证处提醒,若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存款分割不能协商一致,对继承权或继承份额发生争议,则无法办理继承公证。此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等到继承纠纷诉讼裁判生效后,继承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到银行办理存款支取手续。
由于李奶奶不知道银行卡密码,且没有其他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书,只能办理继承公证。在公证员的耐心帮助下,李奶奶最终办好了继承手续,如愿的去银行取出了存款。来源:扬子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