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史记 | “女神节”,回望民国女性生活“绿皮书”
来源:扬子晚报
2019-03-08 11:44
新科奥斯卡最佳影片《绿皮书》讲述了美国平权运动时期的一名黑人的遭遇。“绿皮书”在影片中是黑人的出行指南。三八妇女节,我们也来借此梳理了一份民国女性生活的“绿皮书”。
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教授任玲玲,常年开设“20世纪中国女性问题研究”、“中国女性文化”等课程。本期“史说”,我们邀请她来讲一讲历史上的三月八日,生活在江苏的民国女性如何在烫头闹离婚中争取独立自主。
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张楠

身穿泳装的杨秀琼成为《良友》杂志封面女郎
“束胸”一次罚5000块
号召昂首挺胸做女人
三八妇女节是什么时候来到中国的呢?答案是95年前的1924年。
在这一天,何香凝还做了一次讲话,说明了为什么要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讲了提倡女权的意义。这在中国妇女运动史上开了一个新纪元。
任玲玲告诉记者,其实当时社会有“妇女回家论”,也有不少观点主张,妇女应该有职业的自由,而不一定要每个妇女都从事职业。
说到民国女性的蜕变,得从“束胸”说起。1927年的“三八节”,一直到三月底,女子平权运动此起彼伏。女子纷纷上街游行,争取自身权利:放脚、剪发、放胸。在游行中,有些女性突然扯开自己的衣服,赤裸上身,以示反抗之决心。迫于压力,南京政府于当年通过一项法案,严禁束胸,要求女子们要放开“胸怀”,昂首挺胸地做女人。如果被发现束胸,则处以50块大洋以上的罚金,相当于一次就罚款5000元。“束胸”这项陋俗,在重典的整治下,慢慢被废除了。
胸部解放,时装也要跟上。林语堂说:“英式高跟鞋、巴黎香水、美国丝袜、高衩旗袍、西式紧身马甲和独幅女子浴衣,才是时代的骄儿。”“独幅女子浴衣”即无裙一件式泳衣。泳装不会受到道德责难,还指向健康的体魄、进取的精神、文明的生活方式。20世纪30年代中后期,女性的泳装还搭配长裤、披肩以及飘带、蝴蝶结等服饰配件,成为在水边、船上甚至公园活动时穿着的时装。胸部和腰部刻意经营的改良旗袍也取代传统旗袍,成为流行风尚。
剪头发,也不是小事!1921年7月8日,北洋政府四川督军刘存厚的成都警厅发布了一条《严禁妇女再剪发》告示通令:“近日妇女每多剪发齐眉,并梳拿破仑、华盛顿等头式,实属有伤风俗,应予以禁止,以挽颓风……如敢固违,定以妇女坐法并处罚家长。”这条禁令可视为中国头发风俗史上的最稀奇古怪的政府告示,却与现代女权主义兴起相关。
烫发在欧洲流行不久,便于1925年传入中国,白俄当时收费30大洋挂牌烫发。上世纪40年代,烫发之风已经遍及民国官场,抗战胜利后的南京,“上自一品夫人,下至大姐娘姨,无不卷发如云”。以至于不烫头的职业女性,会被认为是异类,甚至遭受排挤。最早当红明星胡蝶烫次发的钱,相当于他人一年的房租。而随着技术的进步,“花费四角大洋,就能把头发烫成各种花样”。
传统的道德认为女性应当内敛而不事张扬,而摩登女性烫头露面出现在公共场合则被认为是不道德的放荡行为。烫发由此也被视为“原罪”,蒋介石的南京政府于1934年推出新生活运动,也曾把“取缔妇女烫发”列入。但历史潮流向前,任何法令都不能阻止妇女们的烫发权。任玲玲表示,烫发对于女性的意义在于,“尽管只是消费主义的解放,但在小小的领地和空间,却获得了自足的地位。”

1930年代,由《良友》发起的评选时代标准女性的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经社会各方投票,共有十位女性入选:名闻四海的电影明星蝴蝶、富有巨万的哈同夫人哈同夫人罗迦陵、福寿双全的宋太夫人(宋氏三姐妹的母亲)、相夫贤德的宋美玲、有艺术手腕的何香凝、富有冒险精神的林鹏侠、侍父尽孝的胡木兰(胡汉民之女)、游泳健将杨秀琼、舞艺超群的郑丽霞、文学才女丁玲。
新女性的理想追求
南京曾开了家女子银行
再来说说民国女学和女性就业、创业话题。
在戊戌变法之前,中国女子被排斥在学校教育大门之外,没有受教育的权利。1907年以前,所办女学中,以民办为主,官办较少。1907年后,官办女学堂逐渐发展起来。
中国高校的男女同校教育的呼吁开始于五四时期。1919年12月7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校务会议上正式提出《规定女子旁听法案》,并建议次年正式招收女生。1920年,这个法案最终获得通过。任玲玲告诉记者,南京高师在这一年招收了中国最早的男女同校的8位女大学,其中6人在外语系,2人在教育系。1924年,原南京高师改名为“国立东南大学”,曹美恩、黄叔班、李今英等人从东南大学外语系毕业,这是外语文学的中国第一届女大学生,也是中国第一届男女同校的大学毕业生。
民国前期,“妇女解放”之风气影响下,女性就业、女性创业成为一代新女性的理想追求。而高大上的银行业,也有女性创办过!民国期间,出现了三家由知识女性创办的女子银行。
1921年10月22日,由9名知识女性发起创建的中国历史上第一家女子银行——中国女子商业储蓄银行在北京前门外打磨厂开业。1931年春,国民政府首都南京也出现了一家女子银行——中国女界第一银行。该银行被南京市民简称为“中女银行”,股董、职员系清一色的女性。就在国府路(今长江路)上。其创始人、行长刘芝婷,在海外积累了丰富经营经验,出生于马来亚的她,曾在吉隆坡与人合伙开办马来亚历史上首家女子银行。
这家名头很大的银行,跟如今全国大中城市街头常见的储蓄所差不多大小。但银行聘用的白俄女保镖瓦列里亚可是“网红”,3岁开始就由其长辈对其进行格斗训练,到14岁时,已精谙西洋拳击、国际式摔跤和自卫角力术,还曾在由霍元甲创办的精武体育会传习中华武术。她因出色战绩被称为“俄罗斯女大力士”、“远东第一野蛮女枭”、“世界唯一格毙对手的女杀手”。
开业首日,全市各区甚至郊区的市民都来看“中女银行洋女保镖”,银行方面则乘机大肆宣传。这种宣传起到了效果,开业头七天里,就吸储十多万元。而中女银行的开业资本额一共也只有十五万元。
在种种手段刺激下,中女银行的吸储量明显高于南京的其他银行。这让其他银行坐不住了,开始向财政部施加压力,要求制订规则;撤回帮会保镖;指使小报刊登谣言……一时间令“中女”储户抽金,次年4月被迫关闭。
而营业时间最长的一家女子银行则是上海女子商业储蓄银行。为首的是宁波籍女强人严叔和。严氏被称为“中国第一女银行家”,由于经营得法且借助广泛人脉,银行于1955年公私合营被兼并,继续为金融事业作出贡献。
《妇女杂志》推专号探讨
“离婚”不再只是男人的权利
说到民国女性的婚姻家庭,要说到“离婚”和“独身”。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益。1922年《妇女杂志》推出“离婚问题专号”,把离婚自由作为医治封建婚姻制度的药方。
“×英为谋自身前途,现已与×甫脱离夫妇关系……特此声明。”五四时期,类似女性主导的离婚广告比比皆是。
1915年的民法草案中规定:“夫妻不相和谐,两愿离婚的,得离婚。”这时的男女青年不仅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
民国第一个为爱情离婚的是陆小曼,她后来嫁给了徐志摩。至于被他们抛弃的原配张幼仪和王赓,则被当时年轻人视为“革命必须付出的代价”。
张幼仪也成为离婚走向新生活的典型。她离婚后远赴德国留学,后来成为商界精英,出任过上海女子商业银行副总裁,还在上海闹市区静安寺路开了一家云裳服装公司。可谓命运之逆袭。1953年,张幼仪与香港中医苏纪之结婚。
文秀是溥仪的淑妃。1931年,她通过律师向溥仪提出离婚。后来,文绣和一名国民党少校军官刘振东结婚。
其实,国内早在20世纪初,知识女性就勇敢地对家庭包办的婚烟提出异议。1903年,无锡一位姓宣的女子由她的哥哥做主,许配给当地一位姓裘的举人。女子与哥哥争执无效,便直接写信给那位举人:“婚配之事,我国旧例必有父母之命,欧律则听本人意见。前者行聘之事,乃家兄一人之意,某至今方始知,万难为凭。若必欲践约,某当死入裘氏之墓,不能生进裘氏之门。”“欧律”即《西方婚姻法》,已成女子判断是非的标准。裘举人也通情达理,双方便解除了婚约。
民国法律规定给予妇女一定离婚权,但男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仍不平等。如关于离婚条件规定:女的犯奸,男的可以请求离婚,而男的犯奸,女的却不能请求离婚。
而当时妇女获得自由离婚的权利,但因谋生的艰难和社会救济的匮乏,离婚之后的处境有的也十分艰难。
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异后,男方要给女方生活费。如果男性的财产只够维持生活,或在法院调查时假报财产金额,那么女性在离婚时所获得的财物就会大打折扣。如果是妻子提出离异,有的地方还要妻子给丈夫钱。
任玲玲说,新文化运动时期,独身主义也成为标榜独立、自由精神的象征,出现了高知女性独身主义的风潮。离异或独身与否,现在看都是平常,可在当时的平权运动之下具有重大意义。
| 最新
| 美图
| 微矩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