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女生养保护动物“球蟒”当宠物 高考前检察机关做了这个决定
来源:扬子晚报网
2019-06-10 16:53

       扬子晚报讯(省检宣 刘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不起诉……6月4日中午,安徽省宿州市气温已达36度,在该市某派出所内,刚刚从千里之外赶来的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的两位女检察官来不及擦去脸上的汗水,便开始向被不起诉人小瑞宣读不起诉决定,并勉励小瑞,“爸爸妈妈其实都是爱你的,你已经是大人了,高考是属于你的战场,现在轻装上阵,好好加油吧!”

       小瑞今年19岁,是宿州某中学高三在读学生,同时也是一起14人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

       2018年8月,小瑞在逛微博时发现有网友发了一张球蟒的照片,出于好奇便向网友询问了购买方式。随后,小瑞又通过网络搜索了解到球蟒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2017版)附录Ⅱ,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性情温和,受惊时会蜷缩成一团。

       小瑞很快萌生了购买一条球蟒当宠物的想法,根据网友提供的购买方式,她用微信联系上了一名来自南通的卖家,购得一条球蟒,并于2018年9月21日通过快递收货后饲养于家中。该球蟒于2018年10月11日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当场查获。

       2019年3月12日,该案移送如皋市检察院审查起诉。4月24日,独自前来接受讯问的小瑞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腼腆文静的小瑞如实供述了自己购买球蟒的过程,在谈话的最后,她怯生生地问检察官:“会有案底吗?我还要高考,离高考还有44天……”“你是高三学生,爸爸妈妈怎么没有陪着来?”面对检察官的问题,小瑞沉默良久,最后委屈地说:“我爸妈不管我!”

       谈话结束后,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小瑞的父亲,了解到小瑞的父母离异,父母因身体、工作等原因疏于对其的陪伴和照顾。检察官当即嘱咐小瑞的父母要承担教养责任,加强对小瑞的关爱和心理疏导。对于这样一个年龄虽已超过18周岁,但还面临高考、人生尚未真正展开的年轻人,要如何处理呢?

       5月31日,承办检察官综合全案证据材料,将该案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后一致认为,小瑞目前仍为高三学生,系出于个人玩赏目的非法收购野生动物1条,从购买到饲养时间较短,所涉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2017版)附录Ⅱ,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但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从宽严相济的角度出发,决定对小瑞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根据有关规定,不起诉决定书应在见证人见证下,公开宣布并送达被不起诉人本人。考虑到小瑞即将高考,为避免其本人长途劳顿影响学习,检察官决定亲赴安徽,当面送达不起诉决定书,让小瑞既感受到司法的威严、也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于是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非常感激检察院给我改过自新、清白做人的机会,让我能放下包袱,全身心投入高考……”听到不起诉决定后,小瑞的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她连声向检察官道谢,而一旁作为见证人的小瑞母亲更是泣不成声,表示将尽到教养责任,监督小瑞遵纪守法,走好以后的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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