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先交保证金男子被骗五千元, “三不”原则请牢记
2019-12-16 16:44

扬子晚报网12月16日讯(通讯员 黄子栩  记者 万凌云)12月15日晚6时许,31岁的扬中男子张某急匆匆到扬中八桥派出所报警,称其在网上申请网贷时,被骗走了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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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14日下午5时,张某在家中上网时看到一则快速网贷的广告信息,于是便通过网页上预留的QQ号主动联系上对方。很快,该QQ号便同意了张某的好友申请,并以“网贷客服”的身份主动询问张某是否有贷款需要。在得知张某想要贷款5万元后,“客服”便要求张某提供一张自己的身份信息照片。然后,向其发送了一份“贷款合同”,要求张某签字拍照后传回,此后让张某耐心等待网贷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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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下午1时许,“客服”联系上张某,要求其先缴纳“贷款授权保证金”,并给张某发来一个银行账号。用钱心切的张某当即通过手机银行,向对方提供的账户中转账5000元。就在张某以为贷款很快就能下发时,“客服”却要求其继续转账。

张某意识到被骗,连忙赶到派出所报案。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警方提醒:千万不要轻信网络上的发布的贷款信息和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凡是以保证金等各种名目事先收取费用的贷款,都是骗局。同时,一定要牢记“三不”原则: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并且,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扫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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