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后来的我们》被诉侵权案有结果了!片方胜诉
2019-12-27 22:01

2019年初,电影《后来的我们》片方被武汉光亚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光亚”)告上法庭,后者称前者“著作权侵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这个引起广泛关注的诉讼案终于有结果了。《后来的我们》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后来的我们》片方(即被告方)胜诉,原告方所述控告均不成立,予以驳回,随后湖北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后来的我们》是刘若英的电影导演处女作,由张一白监制,袁媛、何昕明、潘彧、安巍和刘若英编剧,井柏然、周冬雨和田壮壮主演。该片于2018年4月28日公映,获得了市场和电影行业的双重认可,也在第32届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个电影奖项上获得提名。

电影公映之后,网名为“出品人布衣翁”的用户数度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武汉光亚2015年开发了电影项目《后来》,并联络经纪人拟邀请刘若英担任该片导演遭到拒绝,之后刘若英却和经纪人剽窃了该片剧本并拍摄了《后来的我们》。

《后来的我们》片方第一时间澄清,该片根据刘若英2010年创作的小说《过年,回家》改编而成,且该小说早已发表于刘若英的散文集《我的不完美》之中。

但“出品人布衣翁”不仅持续在微博上发布不实信息,随后武汉光亚还将刘若英和《后来的我们》的片方诉至法院,诉由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后来的我们》抄袭和片方不正当竞争。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判决,原告所述控告均不成立,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并要求原告负担此案全部诉讼费用计391,800元,随后湖北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也维持原判。至此,《后来的我们》片方胜诉。

此外,《后来的我们》片方也表示,武汉光亚方多次以不实消息诋毁该片的原创性,对影片主创的名誉已造成严重影响。因此,片方将另行起诉“碰瓷”方,追究侵犯名誉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后来的我们》官方微博发布了判决结果之后,网友们也纷纷留言,其中不乏一些电影、法律专业的人士。有网友称,为《后来的我们》片方的维权行为叫好,“很多剧组或是电影人遇到‘碰瓷’,大部分就选择忍气吞声,但这只会增加那些‘碰瓷’的人的嚣张气焰。支持片方维权,就是要让‘碰瓷’的人知道,‘碰瓷’也是要负责任的”。

也有网友表示,这个判决结果说明,法律对于原创的支持和保护力度愈发加强。一部电影的诞生,往往是由许多人经过一次次思考、讨论、争执,而且要经过许多的波折才能完成。但是“碰瓷”者仅仅是看重了某一部电影的名气就不惜以诋毁的方式蹭热度,这种行为,不仅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该得到法律的制裁。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孔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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