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推动苏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确保打好“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收官之战,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再攀新高,根据国家、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总体部署,苏州日前出台印发了《2020年苏州市应对气候变化排放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据悉,这是省内率先印发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年度任务。
《计划》细化分解了各市区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围绕六大类19项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了发改、工信、交通、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工作职责,有效保障“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收官之战。
据悉,2020年苏州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年度降低目标,分为“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和年度改善考核目标。
“十三五”约束性目标: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21.5%。
年度下降考核目标: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9年下降4.73%。
同时,《计划》还明确了相关市(区)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
此外,《计划》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统筹推进能源节约与结构优化、低碳产业体系建设、城镇化低碳发展、区域低碳发展、低碳管理与服务、低碳科技与金融六大类工作任务,确保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融合、协同增效。
(一)能源节约与结构优化
完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推进非化石能源增长
加大化石能源结构调整力度
(二)低碳产业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持续推进工业领域控排工作
大力发展低碳农业,构建现代农业体系
生态系统碳汇增加
(三)城镇化低碳发展
加强城乡低碳化建设和管理
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四)区域低碳发展
启动碳排放规划编制和达峰研究
持续推进低碳发展示范试点建设
加大区域合作交流
(五)低碳管理与服务
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
开展低碳云平台管理
开展统计监测及清单编制
监测、报告和核查
(六)低碳科技与金融
低碳技术和产品
绿色金融
据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自生态环境部门承接应对气候变化职能以来的第一份年度工作计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低碳美丽苏州的重要抓手。围绕2020年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指标,苏州市将在低碳产业发展、重点领域节能减碳、清洁能源、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绿色金融、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等领域全面推进,为苏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有力支撑。通讯员 苏环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曹卢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