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7月24日讯(实习生 徐佳怡 记者 董婉愉)疫情期间至今,口罩是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必需品,但质量问题也层出不穷。今年4月,南京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购买两台共价值120万的口罩熔喷布机器,收货后发现机器无法生产标准口罩,要求乙方退款处理。24日上午,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在网上直播审理这“口罩第一案”。
玄武区法院进行线上直播审理案件
疫情发生以来,口罩成为了每家每户的必需品,而市场上口罩质量鱼龙混杂,令人难以分辨。目前,口罩熔喷布机器生产并没有明确强制的行业标准,主要由企业自行检测,相关指标规定参差不齐,人们日常使用的口罩存在一定安全隐患。7月24日玄武区法院开庭审理的是口罩熔喷布机器买卖合同案纠纷。
口罩生产用的熔喷布机器
今年4月,原告南京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向被告无锡某印染机械厂、无锡某机械有限公司购买了两台口罩熔喷布机器,用作熔喷布制作以及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的生产。双方签订合同,对货物质量、付款时间、交货期限等作出约定。24日庭审当天,原告在法庭上陈述,其购买的口罩熔喷布机器质量无法保障,因生产线、机器设备及口罩产品在三方面均不达标,与合同所承诺的质量相差较大,用此机器生产出来的熔喷布“一撕就碎”拉伸性太差,且过滤性不足,未能达到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的标准。被告表示,机器到货后,自己派员现场进行了调试,可以运行。并在法庭上出示了产品质量证书、合格证书、企业标准等,表示机器符合标准,并请来无锡产品检验所一位资深检验员作为证人。但原告坚称质量和产品不达标,要求退款。
玄武区法院担任当天一审的审判员高飞认为,此次双方提供的证据均不充分,无法证明机器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将进行下一次开庭审理。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