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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19单IPO撤单项目中介或发行人受罚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6-13 15:20:00

扬子晚报网6月13日讯(记者 薄云峰)截至6月11日,监管部门对IPO撤单企业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19单IPO撤单项目涉及的中介机构或发行人(部分发行人此前已被罚)被处罚,共开出65张罚单(包括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地方证监局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措施)。其中,国宏工具系统(无锡)股份有限公司、迪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3家IPO撤单企业,以及相关保荐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均被处罚,“一案四罚”逐渐增多。

近日,深交所披露了对IPO撤单企业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审计机构、相关保荐代表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罚单。其中,保荐机构、审计机构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发行人、保荐代表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被通报批评。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继续严把“入口关”,现场检查和现场督导覆盖面提升,对存在问题的IPO撤单项目相关责任方的处罚力度加大,绝不“一撤了之”,督促中介机构履职尽责,做好“看门人”,提高执业质量,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记者注意到,上述19单IPO撤单项目中,多单项目涉及头部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此前对于IPO撤单项目,保荐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往往被监管部门追责,但今年以来,律师事务所被罚的现象也越来越多。上述19单IPO撤单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大多都是在现场检查或现场督导发现的问题。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提出,“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为落实新“国九条”,2024年4月份,证监会修订《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表示,将首发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由5%大幅提升至20%,并相应提高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和交易所现场督导的比例,调整后,现场检查和督导整体比例将不低于三分之一。

IPO监管趋严,体现了全面注册制下‘申报即担责’原则的落地。现场检查与现场督导常态化,将倒逼中介机构履职尽责。IPO撤单企业存在财务造假、信披不实等问题,头部机构因内控疏漏被罚,凸显“双罚”机制强化对机构与个人责任的约束。另外,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被纳入追责范围,体现了全链条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