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扬州4地入选!
来源: 扬州发布
2025-06-23 16:12:00
日前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
《关于申报2025年国家学前教育
普及普惠县的公示》
扬州市4地入选
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江苏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在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的基础上,江苏省教育厅开展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经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和社会认可度调查等程序,南京市江宁区等27个县(市、区)已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拟申报国家评估认定,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南京市:江宁区、江北新区、溧水区、高淳区;
无锡市:宜兴市;
徐州市:新沂市;
常州市:金坛区、武进区;
苏州市:昆山市、吴江区;
南通市:通州区、崇川区;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淮安市:清江浦区、洪泽区、盱眙县、金湖县;
盐城市:东台市;
扬州市: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仪征市;
镇江市:京口区、润州区;
泰州市:泰兴市、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20日至6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厅或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反映。
江苏省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025-83335422,电子邮箱:miaoyu@ec.js.edu.cn;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048,电子邮箱:duban@moe.edu.cn。
江苏省教育厅
2025年6月20日
新闻链接
普及普惠≠免费教育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旨在解决当前幼儿园办学中存在的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保教质量有待提高、存在“小学化”倾向等问题。
其中,衡量幼儿园普及普惠水平主要包括以下指标和标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而《学前教育法》旨在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发展目标是“普及普惠”,并非“免费教育”。
不能简单地将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等同。要清楚“普及普惠”的内涵,是“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也就是说,“普及普惠的学前教育”是政府、社会、家庭成本共担的社会公益服务。
“普及”指的是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需达到一定标准,让更多孩子有园可上;
“普惠”则突出公益性质,重点在于提供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并非完全免费。
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会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保障普通家庭能够负担得起。来源:江苏省教育厅官网、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