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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恢恢!镇江两级法院发布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6-26 16:49:00

扬子晚报网6月26日讯(通讯员 孙彩萍 记者 姜天圣)6月25日,镇江中院联合句容法院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活动,召开镇江法院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镇江两级法院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用境外聊天软件卖管制品

通过虚拟货币洗钱,三人均被判十年以上

2023年12月间,被告人张某球以牟利为目的,明知依托咪酯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仍先后7次向被告人许某律予以贩卖共计650克,违法所得人民币205500元。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间,被告人高某泽以牟利为目的,明知依托咪酯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仍在境外聊天软件Telegram上组建并管理一聊天群,在群内发布贩卖依托咪酯烟弹广告。其间,被告人许某律经高某泽居间介绍或促成,通过现场交付、物流寄递等方式向他人贩卖依托咪酯原料350克、依托咪酯烟弹285颗。高某泽另将从许某律处购得的依托咪酯烟弹230颗,加价倒卖给他人谋利。其间,高某泽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通过网络虚拟币收取毒资后,以支付宝口令红包或者微信转账等形式,向毒品卖家结算毒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球、高某泽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依托咪酯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许某律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依托咪酯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而予以贩卖、运输,其行为均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高某泽明知是毒品犯罪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虚拟货币进行交易并提现,转移犯罪所得,其行为构成洗钱罪。

据此,法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张某球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许某律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泽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海外务工人员代购管制药品

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王某莉长年在日本工作、生活。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期间,王某莉明知日本生产的“2mgTCK不眠症治疗药”系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仍然从日本购买并通过伪装夹带、国际物流等方式走私入境,先后4次贩卖给聂某成共计800粒,得款人民币14600元,后聂某成将上述购买的毒品贩卖给吸毒人员或用于他人非法活动。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莉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和海关监管规定,明知“2mgTCK不眠症治疗药”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为牟利多次通过以邮寄、直接夹带等方式走私入境后予以贩卖,其行为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且系情节严重。依法分别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莉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王某莉不服提出上诉,镇江中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现已生效。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