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江苏多地施行住房公积金新政
来源: 交汇点
2025-07-01 16:42:00
为进一步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今起,江苏多地施行住房公积金新政。
盐城:购买新建商品,公积金提取扩大至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盐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明确缴存人家庭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在盐城市购买改善性自住住房,可继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扩大至购房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此阶段性政策的实施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盐城统一了该市各区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购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同时,盐城调整贷款次数认定标准,夫妻婚前各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婚后不重复计入家庭贷款次数。婚前一方或双方作为主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婚后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为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婚前各自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婚后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为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盐城还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年龄上限,放宽借款期限年龄限制。借款申请人年龄上限调整至男性63周岁、女性58周岁,借款期限放宽至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
盐城还明确,对交易资金实施托管的二手房,职工支付首付款(最低比例为15%)后,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款。对能分清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扬州:放宽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6月30日,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明确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降低住房成本、促进消费、改善民生等方面作用,扬州出台7大举措。
阶段性上调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人、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至90万元、150万元,阶段性措施的期限至2026年6月30日。
扬州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扬州市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分别上浮30万元、50万元。
放宽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
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缴存人购买扬州市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仍有不足的,其配偶、父母或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缺额。
加大对缴存人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支持力度。双缴存人家庭每年租房提取限额由24000元放宽至36000元,每位缴存人每年租房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0元。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最高年龄由65周岁延长至70周岁,所申请的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加大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现役军人、退役时间在6个月内的退役军人均视同扬州本地正常缴存职工待遇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常州:享有购房资助买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下调至15%
进一步减轻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购房资金压力,保障其刚性住房需求,常州出台《关于下调住房困难工薪群体享受资助购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2025年7月1日起,享有购房资助买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从最低20%下调至15%。
苏州:灵活就业公积金试点范围扩大至全部人群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灵活就业试点新政策,支持农民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支持农民自建、翻建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同时,推出单位在职职工自愿缴存的个人补充公积金制度,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安居乐居。这标志着苏州灵活就业公积金试点政策覆盖全部人群。新政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南京:异地贷款范围扩展至江苏全省
2025年7月1日起,南京施行住房公积金新政。南京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由南京都市圈扩展至全江苏省。南京都市圈和江苏省各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南京市购房可以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放宽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江苏省各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在南京市购房相关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人工作地和户籍地限制。
南京还将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