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江苏

法院创新"活封活扣",成功平衡债权人权益与公共利益保障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7-02 18:11:00

扬子晚报网7月2日讯(记者 陈勇)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灵活运用财产保全措施,成功兼顾债权人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司法实践范例。

安徽某建筑公司因发包方某开发商长期拖欠工程款,向宿城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开发商仍未主动履行债务。该建筑公司遂申请查封开发商银行账户并冻结5000万余元资金。法院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后,宿城区住建局紧急致函法院称,涉案项目系2023年12月底交付的住宅小区,因部分维修单位配合不力导致维修进度滞后,为推进质量保修问题处置,项目已委托第三方维修单位介入,但开发商拒不支付维修费用。住建局申请从开发商质保金账户中划拨198,832.6元维修款至第三方账户。

宿城法院审查住建局申请后,迅速启动应急程序。经审查核实,开发商账户资金足以覆盖保全标的,且项目维修事关重大公共利益。法院当日即裁定划拨质保金至第三方维修单位账户,从裁定划拨到资金拨付全程不足24小时,高效处置为小区质量问题顺利修复提供了有力保障。

(宿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毛晓梅)

本案主审法官、宿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毛晓梅指出,本案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实施财产保全过程中,积极回应行政主管部门基于公共利益提出的协调请求,有效平衡债权人权益保护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典型案例。

"质保金不同于普通存款,其核心功能是保障工程质量维修。当资金使用涉及业主居住安全时,机械适用保全措施可能引发次生社会风险。"毛晓梅庭长表示,法院创新采用"活封活扣"方式,将特定用途的质保金精准用于工程质量维修,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践行了"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现代治理理念。通过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构建了复杂社会矛盾的多元化解机制。

校对 王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