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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错误被误封,镇江市民维权一年多难讨说法后续:紫牛新闻报道后不到24小时“解封”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7-09 16:51:00

扬子晚报网7月9日讯(记者 万凌云 姜天圣)近日,镇江市市民张女士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反映称,自己于20年前在镇江市京口区购买的办公房,因为房产证与他人(奚先生)相互办错,奚先生房产被镇江经开区人民法院查封拍卖时,实际执行的是自己的房产。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此前走访了解中发现,开发商、物业、奚先生、镇江不动产交易中心都认可房产证办错,但房子仍在查封状态下,不仅无法办理更正登记,还牵扯了案外人张女士大量的时间精力。

张女士的房产位于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山庄18幢4楼,张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房产本上写的是402,多年以来自己一直认为没错,直到去年法院找上门来,才知道办错了,自己的4层的实际编号应该是302。据悉,这幢楼的命名方式并根据楼层,而是楼层-1。在这幢楼中,一层是002、二层是102、三层是202、四层是302、五层是402……去年,五层的实际拥有人奚先生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由于其和张女士相互办错了房产证,结果查封到了张女生的房子。张女士立即提出了执行异议,但被法院驳回。

张女士表示,自己维权了一年多时间,走访了多个部门,但始终没有结果。7月8日,经开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召集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张红、孙先生、奚先生进行调解商讨,但未能商讨出结果。

7月8日,紫牛新闻报道《怪事!20年前房产登记错误“替人”被查封,镇江市民维权遭遇“踢皮球”,一年多难讨说法》后,目前此事已立即有了进展。

7月9日上午,报道后不足24小时,当事的镇江经开区人民法院根据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函告内容发布了《执行裁定书》,宣布对解除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山庄18幢4楼302室的解封。

院方表示,待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更正登记后,再查封奚先生名下位于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山庄18幢4楼402室的房产。

随即,投诉人张女士给记者发来微信:“非常感谢!在紫牛新闻记者的努力下,我的事情解决了,9日下午法院通知我们去办理变更手续了。”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