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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前 做示范 | 这一国家标准试点推广现场会召开,江苏交出了怎样的答卷?

来源: 江苏知识产权

2025-09-19 19:39:00

9月18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知识产权局在常州召开长三角《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试点推广现场会,系统总结标准试点经验,深化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

据悉,《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下称《规范》)国家标准(GB/T 42293-2022)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国家标准推广与实施试点在江苏的落地情况如何?会上,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主任王亚利进行了介绍,以下为发言摘登:

江苏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推广实施《规范》国家标准为抓手,坚持标准实施与市场实践相结合、区域协同与分类指导并重,着力提升商品交易市场保护水平。

一是突出示范引领。选定以“新兴业态创新”为代表的江苏江南环球港商业中心有限公司和以“传统商贸提质”为目标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贯标试点单位,探索融合业态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防控和标准化管理在传统零售转型升级中的实施路径。

二是规范实施流程。指导试点单位围绕商户准入、商品采购、产品销售等重点环节,建立运行和监测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全程监管实现管理机制标准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纠纷处理规范化,市场知识产权合规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三是深化区域协同推广。召开长三角区域《规范》试点工作协调推进会,凝聚共识、明确路径,及时将培训课件、体系手册、记录表单、实操模板等资料在长三角地区共享,为《规范》试点的推广实施提供了专业支撑。

四是固化试点成果。在试点基础上,编制形成《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实施工作指引(通用版)》和《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贯标评价工作指南》(审核版),成为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者、商户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评价机构提供实施标准的“工具书”。

下一步,江苏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试点成果,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宣传,提升商品交易市场对标准的认知深度与实施意愿,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将标准要求转化为自律需求,及时动态修订和迭代完善工作指南,持续提升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适时开展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调查和风险排查,持续推动江苏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江苏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