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住宅品质新规出台
来源: 泰州发布
2025-10-12 15:58:00
为进一步支持新建住宅品质改善提升,不断满足市民多样化、高质量生活供给需求,根据江苏省关于改善型住宅的部署要求,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泰州市促进新建改善型住宅品质提升的相关措施(试行)》,更好指导当前阶段泰州市改善型住宅审批管理工作。
一、提升住宅产品绿化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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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提高居住区绿地率。鼓励开展立体、垂直绿化,公共空中花园、公共屋顶绿化、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顶面绿化等可纳入绿地率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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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提升居住区景观质量。每块集中绿地的面积应不小于400平方米,大于等于3公顷的新建居住小区应配置至少一处不小于总用地面积1.5%的集中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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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设置屋顶花园。支持10层及以下住宅顶层设计屋顶花园,打造多样化住宅空间,丰富“第五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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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设计室外专有庭院。10层及以下住宅在绿地率满足规划条件要求,且公共绿地、健身场地、地面停车、充电等设施满足规范规定配置要求的前提下,可设置室外专有庭院(含下沉庭院)。
二、改善住宅产品建筑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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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建筑立面设计水平。城市重要节点、河流、廊道、快速路、主干道等沿线的住宅建筑,应适当加大山墙进深,并对阳台进行封闭化处理、建筑立面进行公建化处理。低层住宅建筑户型之间水平拼接处的毗邻山墙连接比例应不低于50%且进深不小于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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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多样化停车形式。新出让住宅地块,可结合自然条件,在规划条件中明确整体架空平台设计要求;场地整体架空部分用于停车、住宅储藏室、无偿移交市政配套站房、公共服务设施、公益性设施以及公共开放空间等用途的,均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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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环卫设施。新建住宅区应按照要求,落实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房、建筑装潢垃圾临时收集点、公共厕所等环卫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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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装配式比例。合理调整装配式建筑及成品房要求,对改善型住宅开发项目,可根据实际需求优化调整装配率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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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承重墙布置方式。结合“好小区”和完整社区建设,支持探索无隔断住宅产品,优化承重墙的布置方式,丰富住宅产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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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安全标准。新建居住建筑设计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标准,切实保障小区安保监控和物业管理用房的空间需求。
据悉,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仅适用于文件发布后泰州市新出让的住宅地块。后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将协同推进措施落地,在规划审批、竣工核验等环节严格把关,持续推动新建改善型住宅品质提升,助力市民美好生活升级。
◆来源:泰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