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做“榜一大哥”,没钱还款?这个“老赖”被判拘役三个月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5-20 09:26:00
扬子晚报网5月20日讯(通讯员 何志强 记者 朱鼎兆)被执行人有收入后宁愿打赏主播做“榜一大哥”也不愿意归还欠款,该如何处理呢?近日,涟水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认定被执行人陈某有钱打赏网络主播,而不归还申请执行人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经涟水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被告人陈某在期限内一次性归还典某借款13万元,而在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经涟水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在限定期限内归还何某借款八万元。
由于陈某在期限内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典某、何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干警发现被告人陈某在某肉制品市场打工、做生意,每月有6000元左右工资及生意盈利收入,但未将上述收入用于偿还欠款,而是借用他人账户保管,其中部分用于打赏网络主播、个人消费等。
公安机关对陈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立案侦查后,被告人陈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还清了剩余债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综合考虑陈某自首,认罪认罚以及在归案后已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等情况,作出如上判决。判决后,没有上诉、抗诉,现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所规定的义务,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本案中,陈某在判决书、调解书生效情况下,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甚至宁愿用于打赏网络主播,也不愿意归还欠款,严重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司法秩序,挑战法律权威,主观恶性较大,情节较严重,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