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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财报数据披露不准确!江苏索普及其总经理、财务总监被“警示”并记入诚信档案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6-19 14:00:00

扬子晚报网6月19日讯(记者 万凌云 姜天圣)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

决定书显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2022年度至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研发费用、所得税费用等科目,导致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以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代财务总监陈志林,时任财务总监崔坤族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江苏证监局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陈志林、崔坤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