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工资!镇江公积金缴存基数新标准公布,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比例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7-16 13:25:00
扬子晚报网7月16日讯(记者 万凌云 姜天圣)7月15日,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镇江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1.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5年月平均工资收入进行调整,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职工工资按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确定。
2.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2,400元,下限为2,660元。
3.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同一单位应执行同一缴存比例,且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4.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660元-32,400元缴存基数范围内、10%-24%缴存比例范围内自主申报调整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基数和缴存比例。
二、调整方式: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办理本单位基数调整,办理途径分为两种:线上和线下。
(一)线上办理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单位,登录单位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本单位《缴存基数调整清册》,按要求填列好后上传基数调整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可以在网上服务大厅查询基数调整业务办理进度。
(二)线下办理单位到住房公积金汇缴银行复制本单位《缴存基数调整清册》,按要求填列好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缴存基数调整清册》交各单位缴存银行办理调整手续。
三、相关要求
1.基数调整政策从2026年7月1日起执行,原则上各单位应于2026年9月底之前做好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2.各辖市、区均按本通知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