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江苏

指定品牌、交300元才能看详细招标文件 镇江交通产业集团食堂牛奶招标引争议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8-11 13:55:00

扬子晚报网8月11日讯(记者 姜天圣)近日,有镇江市民向扬子晚报镇江融媒事业部反映称,镇江交通产业集团 2026-2028 年度食堂牛奶辅餐配供项目招标疑似存在多重违规问题:招标文件强制锁定数十款固定酸奶品牌、线上仅公示简短公告,完整文件需线下缴纳 300 元工本费才能领取。

反映市民还质疑,多重不合规操作叠加,不仅压缩市场公平竞争空间,更涉嫌设置门槛排斥潜在供应商。

招标公告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镇江交通产业集团微信公众号招标公告中看见,该项目预算 12 万元,服务周期两年,采取集团微信公众号自主招标模式,开标时间定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 14:30。按照公告要求,有意参与的供应商无法在线查看完整招标文件,必须携带全套资质原件前往镇江交通产业集团办公地点,转账缴纳 300 元招标文件领取费后方可领取纸质文件,且明确标注费用不予退还。

争议条款

“只放一则简短公告,想看采购清单、评分标准就得先交钱,等于人为抬高投标门槛。” 该市民称,招标的详细文件,需要交300元后,该集团才将详细招标文件发送至邮箱。该市民认为,此行为涉嫌违反《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费用管理的通知》第三条:采用电子交易方式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以及电子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服务,不得以“平台服务费”等名义变相售卖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利益。

部分指定品牌

而本项目最大争议点,在于附件酸奶采购清单直接固定优诺、卡士、北海牧场、一鸣、兰格格等十余个品牌全系列单品,文件明确约定 “甲方在本表所列品种范围内选择搭配,中标人不得拒绝”,全程不允许供应商提供同等品质替代产品。该市民称,这些品牌并非老百姓熟知的牛奶品牌,有“萝卜坑”嫌疑。

部分指定品牌

南京知识(常州)律师事务所康翔律师告诉记者,指定品牌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此外,在镇江交通产业集团微信公众号招标公告中明确表示:开标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14:30。不过在当天14:30,记者在现场看到,镇江交通产业集团仅召集了投标公司和评标专家到现场,当时集团相关负责人只让投标公司的参与人签字确认报价,并未按照公告当场开标,而是表示将在第二天集团公众号上公开中标信息。

记者特别注意到,该招标公告显示,“对本招标项目有异议的,请致电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效能督查办公室,联系电话:0511-80850126”。发稿前,记者拨打该电话,表明身份后,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我们这里只负责接待个人和企业关于招标的投诉,不好回答媒体。”随后,又提供了该集团办公室电话0511-84515100。

记者随即拨打镇江交通产业集团办公室电话,但多次拨打均铃响后,就显示电话在通话中。

校对 吉启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