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老旧公园、上新“公园+”场景!江苏出台城市公园管理新规
来源: 交汇点
2026-08-12 16:41:00
交汇点讯 近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江苏省城市公园管理指导意见》,从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安全保护、运营发展全流程规范城市公园管理,提高城市公园品质和活力,完善城市公园体系,推动城园相融。
《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建立城市公园专项体检机制,支撑公园体系完善、功能品质提升和服务增效,至2030年底,设区市、县级市城市公园体检全覆盖。制定城市公园建设更新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至2030年底,全省新改建城市公园绿地超800公顷。
江苏将挖潜增加公园供给。开展“乐享园林”行动,增加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丰富儿童公园、体育健身公园、动植物园等专类公园,进一步补齐类型、提升功能。充分利用金角银边、低效空间、附属绿地等,调动专业力量、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实施“共建花园”行动。鼓励综合利用商业服务、交通运输等用地,通过空间立体化、功能复合化的方式建设公园。
推动城园融合,《指导意见》明确,加强公园主次园路林荫化,推进内部交通微循环与城市绿道等慢行系统有效衔接,推动公园与居住区、商业区以及文教体卫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连通和功能联动。统筹公园内外业态,构建以公园为中心的城市活力圈层。鼓励单位附属绿地开放共享。
江苏将推动老旧公园更新。以老旧和活力不足的公园为重点,推进功能布局、景观环境、场地设施等更新提质。在满足公园绿化用地比例要求基础上,适当嵌入科创、文化、运动、消费空间。因地制宜实施公园“无界”开放,开展公园儿童友好和适老化改造,新改建公园无障碍实施率达100%。
公园养护将更绿色低碳。《指导意见》明确,探索“精野结合”养护模式,在综合公园等合理设置“留野区”,营造近自然生境和生物栖息地。因地制宜实施城市公园指定区域“落叶不扫”“落叶归根”,改善土壤品质。
江苏将对城市公园实施名录管理,分期分批公布城市公园名录,至2028年底,各地均建立城市公园名录。江苏还将开展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艺术、生态和科学价值的城市公园调查,积极推进历史名园认定。公园监管也将强化。坚持公园公益属性,江苏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和配套服务项目经营活动,加强城市公园内仿古建筑等各类建筑监督管理,严禁改变功能成为“楼堂馆所”。
存量时代,让公园“活起来”需要可持续运营。《指导意见》明确,推进城市公园绿地确权和不动产登记,全面摸清公园用地及建筑资产底数,推动国有资产盘活。制定公园运营正负面清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园运营。积极推进“公园+文化”“公园+运动”“公园+康养”“公园+商业”“公园+夜游”,培育新场景新消费。鼓励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等,通过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碳汇交易等形式,促进公园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探索推进公园内重大活动碳中和实施,以公园碳汇平衡活动的碳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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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白雪 实习生 周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