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出问题,花3万元找中介就能“洗白”?法院:双方委托合同无效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8-14 11:24:00
扬子晚报网8月14日讯(通讯员 赵德刚 张登 记者 朱鼎兆)征信报告出现逾期,花3万元找中介就能“洗白”?近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征信修复”委托合同纠纷案,判决认定双方合谋伪造证明材料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无效,中介机构索要服务费及违约金的诉讼请求被全额驳回。据悉,该案也是淮安法院依托商事金融协同治理中心、联动人民银行淮安市分行强化信用治理的典型案例,相关违法线索已被移送金融监管部门。
2025年3月,某征信逾期主体与一中介人员签订《征信异议申诉委托合同》,约定由中介代为向多家银行申诉,服务费3万元,待逾期记录撤销后支付。合同签订后,中介向委托人发送《无收入证明》模板,指使其寻找无关联公司盖章,以虚假证明主张疫情期间无收入来源,试图套用征信保障特殊政策。
法院审理查明,委托人仅在该公司挂靠缴纳社保,并未实际工作。所谓“无收入证明”系双方为实现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不法目的而合谋伪造,并非委托人单方受骗或中介单方造假。
合同违背公序良俗,司法否定违法利益
淮安中院审理认为,征信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直接关系信贷安全和宏观审慎管理。《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只有特许机构方可依法开展征信业务,案涉中介长期跨区域从事征信消除活动,将本属于法定异议申诉程序的个人权利,异化为牟利性经营业务,实质上是绕开监管、非法介入征信管理秩序。
双方合谋伪造关键证明材料,不仅损害金融机构的信赖利益、增大金融风险,更会使失信主体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不当竞争优势,侵蚀公平竞争的市场基础。
据此,法院认定案涉委托合同因违反金融领域强制性规定且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应属无效。基于无效合同取得的所谓服务报酬,系非法给付,司法不予任何保护,不为违法行为分担风险。
据统计,2024年以来淮安地区法院已受理“征信修复”类案件36件,涉案金额逾百万元,受害人遍布全国。依托商事金融协同治理中心,法院与人行搭建起涉征信纠纷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处置的快速通道,将“征信修复”乱象纳入常态化治理。
人民银行淮安市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征信系统是金融基础设施,任何以牟利为目的的“征信修复”服务均属违法,人行将持续加强与法院的衔接协作,在畅通免费、合法的异议申诉渠道的同时,让违法中介寸步难行。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淮安市分行、淮安市商事金融协同治理中心共同提示:切勿轻信“洗白”“修复”话术。伪造材料不仅无法消除不良记录,还可能因骗取证明文件、妨害金融秩序等触碰法律红线,造成“财信两失”。同时,请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和征信报告,不向中介提供敏感信息。
校对 吉启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