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太湖花白鲢20万斤,检方全链条打击并确保每一分赔偿用于生态修复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8-15 17:40:00
全国生态环境日来临之际,记者获悉江苏检察机关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中,突出全链条打击和生态修复,推动协同治理。以常州武进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葛某某等21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为例,检察机关从全链条追责到功能导向修复,从个案办理到源头治理,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新精神、守护太湖生态安全的生动实践。
太湖中的花鲢、白鲢能够直接滤食水中藻类,是“以鱼控藻”的“除藻卫士”。2020年太湖水域全面禁捕退捕以来,渔业资源明显恢复,但这也让一些不法分子嗅到了“商机”,将黑手伸向了这些“除藻卫士”。
2024年10月8日凌晨,太湖渔政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检查时,查获一艘正在偷捕的快艇,涉案人员弃船逃离现场。执法人员从一部遗落手机入手,经过两个多月的侦查,挖出了以王某、葛某某为首的21人非法捕捞团伙。经查,2023年11月至2024年12月,该团伙夜间驾驶多艘“三无”大马力快艇,使用禁用渔具三重刺网非法捕捞花白鲢20余万斤,销往常州、南京等地,销赃得款110余万元。
2025年2月,武进区检察院组建了“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组,对案件开始一体化审查。针对经销商张某某辩称不知渔获物系偷捕所得,办案组依法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查明三重刺网捕捞的野生鱼多伴有鱼鳞脱落、鱼体出血、死亡率高等特征,与养殖鱼差异明显。结合凌晨收货、价格明显偏低、指使司机伪造产地证明等情节,足以证明张某某明知渔获物“来路不正”,具有收赃犯罪的主观故意。同年5月,张某某被依法追诉,该案实现了从捕捞到销售的全链条打击。
在刑事追责同时,检察机关依据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规定,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在参与范围内,赔偿渔业资源及生态服务功能损失221万余元。2025年12月至2026年6月,法院对系列案件陆续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赔偿金已实际到位202万余元,其中张某某退赔90万元。
判赔不是终点,生态修复才是目的。今年7月,常州武进区检察院会同法院、渔政部门,委托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为太湖“量身定制”了修复方案,通过建设人工鱼巢、布设生态观测平台等方式,形成了“调查—修复—监测—评估”全周期治理体系,确保每一分赔偿都精准用于太湖生态修复。针对水产品流通环节监管漏洞,检察机关向涉案水产品批发市场制发了检察建议,推动市场建立“一户一码”溯源、夜间巡查等制度,并向有关部门移送了非法制造快艇、违规销售散装汽油等线索20余条,推动源头治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