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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假证开“假车”以“曝光污染问题”为由敲诈勒索,337家企业被迫掏出110余万元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8-19 15:43:00

假新闻记者驾驶假冒环保执法车辆,以曝光企业污染问题相要挟,强迫企业掏钱“摆平麻烦”。经扬州宝应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去年7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三年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一审判决后,丁某等5人提出上诉,前不久,二审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8月19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扬州检方了解到详细案情。

假冒证件

2023年7月,宝应县一企业迎来两名“访客”。两人驾驶印有“中国环境”标识的车辆,自称是某环境记者协会工作人员,对厂区生产、堆场环境进行一番拍摄后,向企业负责人朱某提出企业存在扬尘管控不到位、防尘网覆盖不全等问题,声称一旦曝光,企业将面临行政处罚和经营受损。“不过你也不要紧张,只要花三千块,我们就能帮你做‘正面宣传’。”见朱某心生忧虑,对方话锋一转,表示只需出资订阅他们的杂志,即可“换取”正面宣传,规避所有舆情风险。为取信于朱某,他们当场打开一个需核验信息的网页进行演示,以证明他们的身份真实可信。

正当朱某犹豫不决时,宝应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恰好到该企业开展例行检查,经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当场指出二人的证件样式、车辆标识均不符合正规执法与新闻工作规范。经执法人员提醒,朱某立即报警。民警迅速到场,将二人抓获。随着侦查深入,一个分工明确、跨省流窜作案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公安机关奔赴河北、广东、陕西、安徽等地,陆续抓获幕后主使丁某和刘某、孙某等3名上线人员及19名下线涉案人员,现场查获大批仿冒证件以及数辆仿冒执法车辆。

假冒车辆

丁某等人到案后态度强硬,拒不配合调查。他们拿出所谓行业协会授权文件和禁止强迫征订承诺书,辩称自身从事合法宣传,否认存在敲诈行为。宝应县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办案检察官指导侦查人员重点核查丁某名下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合作协议真伪、假证件与改装车辆来源等关键线索。经查,2021年12月至2023年7月,丁某先后注册三家“空壳公司”,与两家环保类杂志社、某新闻工作者协会违规合作,搭建具备负面曝光功能的山寨网站,通过收取代理费、办证费的方式吸纳多级下线,指使多名人员冒充媒体记者,以曝光负面新闻相要挟,强迫企业订阅杂志、缴纳费用,实施敲诈勒索与强迫交易。初步查实,该团伙累计作案90起,涉案金额40余万元。

2023年11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宝应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全面审查丁某和下线人员的聊天记录,固定丁某以工作指导为名行策划指挥之实的全部电子数据,同时联合侦查人员先后赴多省取证,固定337家被害企业的证据材料,将涉案金额从40余万元提升至110余万元。2024年4月,宝应县检察院依法对丁某等19人提起公诉,对参与时间较短、犯罪情节轻微的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进企调查取证

法院审理查明,丁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新闻舆论监督名义,以曝光企业环境问题相要挟,多次对数百家企业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宝应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协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通讯员 宝检宣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