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你的公积金!9月20日起施行:租房提取取消比例门槛、跨省通办、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8-19 20:23:00
扬子晚报网8月19日讯(记者 季宇轩)扬子晚报网8月19日讯(记者 季宇轩)近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正式公布,修订后的条例将于 2026 年 9 月 20 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条例有哪些变化?据悉,最直接的就是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迎来大幅拓宽。租房提取取消了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职工支付房租可直接提取账户资金;装修自住住房、缴纳自住住房物业费也新增为法定提取情形,覆盖住房消费全周期。在服务效率上,新政明确简化提取申请手续、缩短贷款审查时限,推动缴存记录全国互信互认,异地贷款、账户转移接续等业务将实现跨省便捷办理,解决职工异地办事多地跑的痛点。同时,条例正式将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群体纳入制度范围,支持自愿缴存并享受同等政策。
那么,目前江苏的住房公积金政策给购房者带来了哪些实惠呢?
南京市的做法是:办理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职工,个人账户最低留存金额从月缴存额 12 倍降至 6 倍,可提取资金更多,日常还贷压力进一步减轻;优化代际互助政策,购房人贷款额度不足时,父母或子女可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支持家庭合力解决住房问题。此外,南京将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扩大至安徽全域,苏皖 29 城缴存职工在南京购房均可申请贷款,南京缴存人在安徽购房也可正常办理提取,跨省住房消费更加便利;现役及退役军人贷款支持、重大疾病提取条件也同步放宽,覆盖更多民生保障场景。
苏州市则聚焦提升贷款支持力度与提取便利度:贷款端,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至 150 万元,家庭最高提至 200 万元;购买现房、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两智一全” 改善型住宅的,贷款额度可按比例上浮,多项符合条件可叠加享受;经备案的产权公寓也纳入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提取端扩大家庭互助边界,购房、还贷、患重病等情形下,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提取账户资金,同时新增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支持,全方位减轻职工住房消费负担。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2026年度江苏全省住房公积金共结息 142.79 亿元,同比增长 10.62%,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全部计入缴存职工账户。据统计,江苏有 82.08 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本年度结息 4738 万元。
校对 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