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获省政府批复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8-24 22:34:00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司法厅正式复函,批准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区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标志着我省最大人工水库综合执法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石梁河水库建成于1962年,是沂沭泗流域洪水东调的重要节点工程,也是江苏省最大人工水库、连云港重要水源地,在调洪、蓄水、灌溉、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巨大综合效益。20世纪80年代起,库区生态环境问题逐步显现。2019年以来,当地组织多轮联合执法与综合整治,先后开展非法采砂治理、“两违”整治、网箱清理、“三无”渔船清理四大攻坚战,化解库区各类长期顽疾,为水库有序开发利用和规范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为破解库区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责交叉等治理难题,石梁河水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于2024年底启动。在完成县、市、省多轮意见征求后,2026年1月,改革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上报省政府请示。8月7日,省政府予以同意,省司法厅正式出具复函,明确将原交通运输部门行使的内河船舶、快艇相关行政处罚权,以及原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机构行使的水面渔业养殖、涉渔船舶行政处罚权,统一交由连云港市水利局集中行使。执法范围划定为石梁河水库27.95米等高线以内水利管理区域,相关权力清单将向社会公开,清单公布后,由连云港市水利局以本机关名义在库区开展行政执法。
下一步,连云港市水利局将稳妥做好权力移交承接,保障改革平稳落地,杜绝监管空白,以综合执法改革推动石梁河水库规范化治理,守护一库碧水安澜。
连云港将联合司法、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梳理完善执法事项清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组织开展岗前集中培训与常态化轮训,围绕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执法风险防范开展实务教学。同时做实库区普法宣传,依托乡村大喇叭、以案释法等形式普及水库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
在执法运行层面,当地将编制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汇编,厘清法律依据与裁量标准,严格规范立案、调查、告知、决定、执行全流程执法程序。配齐执法记录仪、巡逻快艇、勘验器材等执法装备,执法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必须通过资格考试方可上岗,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与效能考核。
此外,当地还将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守牢执法监督防控底线。建立部门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共享制度,完善行刑衔接,会同公安部门优化案件移送、联合办案机制。深化与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协作,主动接受检察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重大案件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制度,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监督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切实筑牢库区安全与生态保护屏障。
通讯员 程万阳 范兴业 张义祝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凌飞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