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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建湖法院:司法护青绿 绘就水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画卷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9-18 18:12:00

建湖素有“水乡明珠”“千河之城”美誉,拥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两块国字号生态招牌。今年以来,建湖县人民法院紧扣“向海图强、向绿而兴、向新转型”专项行动,立足水乡生态禀赋,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以司法守护水乡生态底色,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答卷。

通榆河畔:千亩榉林的“生死劫”与“重生路”

“老徐,你的树又长粗了!”办案法官孙宇峰路过通榆河时,常会驻足和林地承包农户交流。

这片2000余亩的榉树林曾遭遇危机。老徐等20余户村民承包的河道积土区土地到期,根据河道整治方案,为提升防洪标准,河道管控核心区林地需要清理。这些榉树已生长5至8年,经济价值较高,再过两年收益还将翻番,承包户对此难以接受,通榆河管理所将两户承包大户诉至法院。

案件看似是两户当事人的纠纷,实则牵涉20多户群众切身利益。承办法官依托县综治中心启动群体性纠纷化解机制,采取“示范调解+个案跟进”处置思路,邀请水利、林业技术人员实地踏勘,在严守防洪安全标准前提下微调工程边线,为高价值苗木争取生长周期,引导各方算好经济、时间、社会效益账。

经多方协同调处,两起案件调解结案,20余户潜在矛盾化解在萌芽。如今通榆河畔榉树郁郁葱葱,兼顾固土护坡的生态效益与群众增收,实现防洪安全、生态保护、民生保障多方共赢,成为法院服务“向绿而兴”的生动实践。

九龙口下:湿地明珠的“守护网”与“共治圈”

九龙口湿地是江苏现存面积最大、保存最完整的潟湖型湿地,跨盐城、淮安、扬州三市,水质常年稳定在国家Ⅱ类标准,生态地位十分重要。

湿地保护不能仅靠法院单打独斗。围绕“向绿而兴”目标,建湖法院主动融入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大局,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落实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巡查;同时联动兴化法院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开展跨区域司法协作,共同守护里下河流域湿地。

颜单人民法庭深化“巡回审判+生态普法”模式,结合世界湿地日、全国生态日等节点,开展“法典进湿地”“法典进村居”活动,发放《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手册,通过案例宣讲、法律咨询等方式,把生态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以前觉得捕点鱼不算什么大事,听完法官讲的法典和案例才明白,湿地里的鱼、鸟、芦苇都受法律保护。”一名旁听群众感慨道。这套司法协同治理模式,既织密湿地生态保护网,也为全县生态环境建设贡献司法智慧。

藕田塘口:小天鹅的“越冬地”与“温情执行”

去冬今春,1400余只小天鹅飞越千里来到建湖越冬,建阳镇东尤村藕田内,天鹅游弋嬉戏,成为水乡冬日特有风景。候鸟如期而至,是本地生态持续向好的有力印证,也对司法执行提出更高要求。

面对候鸟栖息这类生态敏感区域,建湖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使用查封、强制清场等强制措施,优先采取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等柔性举措,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鸟类栖息地的干扰。执行法官提前勘查现场、评估环境影响,定制执行方案,落实“执行不扰鸟、清场不伤鸟”办案准则。赵涌表示,执行既要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必须守牢生态底线。

在78亩鱼塘执行案件中,法院采用“活鱼快处、清塘速结”策略,减少水产损耗,完成清塘后修复水域环境,为水鸟营造良好栖息空间。

“建设江淮绿心、打造千亿之城,生态是最亮丽的底色,法治是最有力的屏障。”建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健表示,我们将紧扣“三向”专项行动,全面贯彻生态环境法典,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守护“水清岸绿、飞鸟翔集”的水乡画卷,为地方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通讯员丁兴虎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