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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册缺失、人去楼空?扬中法院依托府院联动追回 400 余万破产财产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10-27 16:08:00

扬子晚报网10月27日讯(通讯员 王双磊 记者 姜天圣)针对执行不能、债务人无财产可供处置的困境,扬中市人民法院依托执转破、府院联动机制,引导管理人深挖财产线索,依法行使破产撤销权,成功追回被转移的债权财产,一起原本 “无产可破” 的电气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实现实质性突破,债权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某电气公司因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扬中市人民法院将该案移送破产审查,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并依法指定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案件受理之初,债务人相关人员失联,管理人未能接管到任何财务账册,企业名下没有显性资产,陷入 “无人、无账、无财产” 的僵局,债权清偿一度无望。

为打破困局,管理人在法院指导下,依托府院联动协同机制,调取该电气公司及其分公司连续 8 年的税务开票记录,将总额 1.8 亿余元开票数据与 6000 余万元银行进账明细逐一比对筛查,梳理疑似欠款主体,向相关方发送债务清偿通知书开展书面清收。在梳理反馈线索过程中,管理人发现,这家电气公司在破产受理前六个月,通过签订三方协议的方式对外转让 400 万余元债权,该行为涉嫌个别清偿、损害全体债权人利益。管理人随即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历经一审、二审审理,相关诉请最终获得法院支持,400 万余元财产被成功追回,纳入破产财产统一分配。

随着这笔财产追回,该案债权清偿比例从原本的零提升至 20% 以上,案件实现从 “无产可破” 向 “有产可清” 的转变。案件办结后,债权人代表专程来到法院,向承办法官与管理人赠送锦旗,对法院、管理人尽心维护债权人权益表示感谢。

该案是扬中市人民法院破产审判中,运用撤销权制度、破解 “三无” 执转破难题的典型案例。案件办理过程中,法院强化对破产管理人的业务指导,跳出传统财产查控思路,以税务开票数据作为突破口,拓宽财产调查渠道,在缺少账册的条件下锁定隐蔽债权线索;紧盯破产受理前的偏颇清偿行为,及时通过诉讼程序追回转移财产,堵住恶意逃废债漏洞,避免破产程序空转。

据介绍,该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执破融合工作机制,引导管理人精准开展财产追查,用好破产撤销权等制度工具,严厉遏制借破产程序转移资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不断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以公正高效的破产审判,优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持续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根基。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