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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快跑 法治护航 南京以地方立法助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10-28 19:13:00

10月28日,《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实施。

该《条例》将大量一线实践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为南京打造人工智能发展高地注入了强大的法治动力。

位于南京玄武区的GDC国际数字硅谷

以高质量立法回应产业呼唤

南京是全国首个“中国软件名城”,也是江苏省唯一的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发展人工智能有着深厚的产业基础。据统计,2025年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成为首个万亿级产业集群。人工智能核心产业收入增速为26%,关联产业规模超3000亿元,算力发展水平居全国第六。随着产业的快速奔跑,法治保障的需求也更加凸显。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的企业反映目前公共数据获取难使用难、场景开放不足、监管理念滞后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工智能产业的整体发展,希望通过及时的、高质量的立法,为产业发展提供法治引导和刚性支撑,给企业提供更加确定的信心。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市人代会上,法律领域的市人大代表龙利勇联合其他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制定〈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的议案》。议案深刻分析南京与深圳、上海等城市在制度供给上的差距,建议以地方立法统筹解决扶持机制、数据供给、场景开放、伦理安全等突出问题,把政策引导上升为稳定可预期的法治保障。这份议案精准地契合了南京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升级版的宏观背景,也及时回应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市人大常委会随即将制定该条例列为年度立法工作重点,以高质量立法回应产业呼唤、护航新质生产力培育。

位于南京建邺区的江苏人工智能国际人才创新港

重构创新逻辑破解发展痛点

此次审议通过的条例共设七章六十二条,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融合应用、要素保障、安全治理等关键环节均作出了系统性安排,制度设计上紧扣南京实际、彰显地方特色。

针对传统“高校研发、企业转化”单向模式在人工智能时代的适配性不足,条例第二章重构创新逻辑,明确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协同攻关体系。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支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人工智能领域基础理论研究与前沿探索,承担或者参与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围绕智算芯片、算法模型、具身智能等方面,发展自主可控、协同运行的人工智能技术体系。”

条例提出,行业应用类科研项目原则上应有企业或者最终用户参与。这个制度设计契合南京产业实际——在中国(南京)软件谷,优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文生信息化系统大模型”已经通过国家备案,优通科技也成为全国首家该领域备案企业,2025年其AI新业务收入达5000多万元,同比增长约5倍,这正是企业主导研发迭代的典型案例。

今年8月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调研江苏数据港

将基层探索上升为法规条文

人工智能OPC是南京AI创业的鲜明特色,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构建算力、数据、算法、资金、载体、场景、供应链全要素支撑体系,为人工智能‘一人公司’提供人才、创新等政策支持”,将基层探索上升为法规条文。据悉,目前南京已布局近30个OPC社区:建邺区亲橙OPC社区是江苏省规模最大的OPC社区,已集聚30余个创业团队;雨花台区软件谷“质能•工坊”落地全市首个OPC微种子基金,规模2000万元;江宁开发区紫金星辰•OPC社区配套千万元级概念验证资金池,提供最长3年免费工位与20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条例将这些实践经验制度化,同时在第二十五条明确建立创业容错机制,对因市场风险、技术路线调整等导致创业失败的主体给予就业服务、社保衔接等支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发展氛围。

场景是人工智能技术落地的“土壤”。条例第四章改变简单罗列应用领域的思路,构建了“发现需求—发布场景—付费试点—评估验收—创新采购—全市复制”的完整闭环。第二十八条规定:“定期发布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供给和需求清单,支持建设市域级综合性重大场景、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高价值小切口场景,牵引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商业化应用。”条例充分考虑场景应用的实际情况,要求场景清单同步明确牵头单位、开放数据接口、试点预算、验收标准和采购方式,让企业可精准对接。

南京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现场

立法始终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

在人才保障方面,条例打破“唯高端算法人才”的导向,第四十八条提出要引进创新型人才和跨领域复合型人才,完善校企共建、人才双向流动、职称自主评审等机制。在资金支持方面,第四十六条明确国有资本对人工智能产业基金实行分类综合评价,“不以基金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为技术研发提供耐心资本。

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据了解,条例正式实施后,南京还将同步制定配套政策、强化部门职责、跟进宣传解读,并做好实施效果评估,把算力普惠、数据供给、场景开放、沙盒监管等制度设计转化为可操作、可评估、能落实、能起效的具体规则,确保立法始终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为南京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高地、产业集聚高地、融合应用高地持续提供法治保障。  通讯员 宁人宣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薛玲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