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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火车乘飞机有变!

来源: 苏州发布

2025-10-02 15:34:00

十月已经来临

又有一批新规

将开始施行

一起来看看吧

苏  州

六方面发力,促进低空经济发展

《苏州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10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飞行服务等六方面发力,系统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其中明确,要推进地面设施、飞行管理服务保障设施、低空智能网联系统等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低空飞行气象服务保障,构建低空数字底座。在拓展应用场景方面,明确推动低空飞行在公共管理和服务、客运服务、物流配送等方面的创新应用,探索推进水陆空全空间智能无人体系应用,促进产业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

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则上每套不超70㎡

《苏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10月9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小户型为主,原则上每套(间)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户型设计应适应青年单身或小家庭居住需求。在租金方面,办法规定人才公寓租金参照《关于加强苏州市人才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执行;土地出让时已明确租金标准的项目按照约定执行;其他项目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姑苏区居民私房翻建规定上新

修订后的《苏州市姑苏区居民私有住房自主更新规划管理规定》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居民私有住房建设应立足于促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更新,符合相关技术规定。例如,层数一般不得超过二层,且高度符合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规划要求;平均层高控制在3.0米(含3.0米)之内,原地、原面积、原高度翻建的除外;在满足其他技术规定的前提下,可充分利用室内空间设置阁楼,阁楼净高最高须小于2.1米。

江  苏

明确禁止“隔空猥亵”等侵害妇女行为

新修订的《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新增对“精神控制”“隔空猥亵”“婚恋纠缠”等新型侵害妇女行为的禁止规定。加强对性侵害、性骚扰的治理,列举了性骚扰行为的常见情形,并规定学校、用人单位和公共交通经营者应当采取的预防和干预措施。

针对招聘中的性别歧视,条例明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婚育状况等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聘)用标准。

加强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管理

《江苏省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分类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其他建设工程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是指火灾危险性相对较高的其他建设工程,一般项目是指重点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办法明确,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抽查,一般项目可以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备案。在消防验收备案时,重点项目按50%比例抽查,其中,申请局部消防验收备案等三类情形,按100%比例抽查。

(注:住建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将建设工程分为特殊建设工程和其他建设工程。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其他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制度。)

江苏专利申请预审有新规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不再接收部分专利申请预审案件的通知。通知明确,2025年10月1日起,无特殊情由,全省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不再接收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发布的“专利代理机构精准服务保障名单” (以下简称“名单”)之外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利申请预审案件。“名单”之外的专利代理机构,可根据要求提交材料,申报加入“名单”。

全  国

整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0月15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直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领域公平竞争规则。其中明确,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平台规则等实施有关不正当竞争行为;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等。

境内民航、铁路全面使用电子发票

10月1日起,中国民航境内航线旅客运输服务将全面停止提供纸质行程单,全面推广使用数字化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旅客只需在航程结束次日登录航空公司官网或购票平台,选择电子行程单,填写发票信息后,一键提交即可。开具成功后,还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随时查询、下载、报销。

同样,10月1日起,全国铁路客运领域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旅客本人在行程结束或者退票、改签业务办理之日起的180日内,可通过铁路12306或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施行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伤残证件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制作。证件的有效期:15周岁以下为5年,16周岁至25周岁为10年,26周岁至45周岁为20年,46周岁以上为长期。持证人可以在证件有效期满之日前3个月内申请换发证件。

确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管控、保护、优化调整等作出规定。

办法确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明确,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作为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化调整的主要补划来源。

进退有序 清理“僵尸企业”

《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10月10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公司法确立了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满三年未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强制注销公司登记。

为确保该制度落地,《办法》对强制注销公司登记的程序、救济举措等作出规定。其中明确,对拟强制注销公司登记采取批量公告方式,公告期限为90天,并规定对异议实行形式审查,细化文书规范和材料要求等。此外,支持被注销企业3年内申请复查,必要时可依职权恢复登记。

互联网助贷不得为追求业务规模放松管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互联网助贷属于互联网贷款,应当严格遵守《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章制度。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成本费用和经营效益管理,全面考虑资金成本、风险成本、管理成本、合理收益等因素,审慎核定合作费用上限并严格执行,不得为追求业务规模而放松管理要求。

新增K字签证,发给外国青年科技人才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的决定》10月1日起施行。《决定》规定,在普通签证类别中新增K字签证,发给入境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申请K字签证,应当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的条件和要求,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上新

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10月1日起施行。《中国药典》主要包括凡例、品种正文、通用技术要求和指导原则。自实施之日起,凡原收载于历版药典、局(部)颁标准的品种,本版《中国药典》收载的,相应历版药典、局(部)颁标准同时废止;本版《中国药典》未收载的,仍执行相应历版药典、局(部)颁标准,但应符合本版《中国药典》的相关通用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有了新指引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10月1日起施行,重点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管理提供了指引。

其中,规定从事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企业要展示经营主体信息、产品信息,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包括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人员培训、软硬件设备、体系文件、网络销售记录和运输等重点内容。

来源:引力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