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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租车位能不能装充电桩?因为这事,车主和物业闹上法庭

来源: 江南晚报

2025-06-18 08:33:00

如今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汽车消费主流,充电桩的安装需求随之增长。无锡一小区业主购买了新能源电动汽车后,想在租赁的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却遭到小区物业、业主大会反对,协商未果遂将物业公司等诉至法院。近日,惠山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小董是无锡某小区的业主,2023年1月1日,小董租用了该小区一个地面车位,并缴纳了2年的车位租金。不久,小董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需要在其租赁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后,供电公司要求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专用固定停车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赁车位)证明材料、电动汽车拥有证明等相关材料。“供电公司还强调需要经物业(或业委会、居委会)确认同意申请人安装充电设施的证明。”小董说。

然而,当小董向物业公司申请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材料时,却遭到物业公司拒绝。小董随后向小区业委会提出申请,业委会也以小区地面车位属于全体业主,需要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以及安装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等理由,拒绝了小董的申请。无奈之下,小董将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出具同意其在所用车位上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证明。

法院经审理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规定,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小董作为小区业主,在小区内租用了一年以上的长期车位,有权申请在其租用的车位安装充电桩。案涉小区车位虽然属于公共车位,但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不属于民法典第278条规定的需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承办法官表示。

而针对业委会提出的“在小区车位安装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规定,供电企业在受理申请后会对外部施工可行性进行现场勘察,并答复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因此,对于是否符合安装条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应由供电部门确认。

法官认为,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对促进节能减排等具有重要意义。充电设施建设是电动汽车用户绿色出行的重要保障。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应积极引导小区业主支持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对于符合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条件的业主,物业、业委会应当配合提供同意业主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