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率先!无锡开发区人大工作条例获批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5-28 16:06:00
破解“经济高地”监督缺位、代表履职难题,无锡在全国率先为开发区人大工作立法。5月27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无锡市开发区人大工作条例》。作为全国首部专项规范开发区人大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开发区是经济建设主阵地,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作用举足轻重。无锡现有省级以上开发区14家(其中,高新区和经开区12家),2025年规上工业总产值占全市的比重为63.7%,实际使用外资占95.3%。然而,开发区并非一级行政区划,不设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工作长期面临机构设置不统一、监督渠道不顺畅、代表作用难发挥等制度性难题。“比如,谁来组织开发区人大工作、产业科技创新如何聚力、财政监督怎样更有刚性、代表如何为民生事务代言,立法紧扣这些实践难题,加强了针对性制度构建。”无锡市人大开发区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
以现实问题为导向,无锡这部条例首先以经实践验证的“开发区委员会”为组织架构核心进行制度设计,明确市、县级市、区人大开发区委员会在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规定其八项职责;同时,规定了开发区所在地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市、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依法履行的职责,以及多方协同机制。
在人大监督方面,该条例规定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备案审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开展监督;每年选择若干关系开发区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审议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有关开发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
在开展代表工作方面,该条例规定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开发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组织开发区内的本级代表并邀请有关代表参加,听取开发区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代表意见建议;推动优化开发区内代表结构,丰富代表活动方式,根据需要设立产业代表小组发挥代表专业优势。
无锡在全国开发区人大工作领域探索已久。继2021年在国内率先设立市人大开发区委员会后,该市陆续开展了建立开发区人民民主实践平台、建立开发区代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开发区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等一系列创新实践。此次立法将实践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彰显了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将为无锡开发区人大工作创新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丁波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