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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调味贴“名牌”商标卖,网店店主被判刑1年2个月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11-04 18:23:00

网购一瓶胡椒粉,包装粗糙、无防伪标识,消费者的一次报警,牵出一起网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调味品案件……日前,经宜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一名靠低价散装调味粉贴假商标牟利的网店经营者,最终受到法律惩处。

王某原本经营网店,生意平平。同村人向他推介售卖“擦边”假冒调味品的路子,称每月可获利八九千元。起初王某心存顾虑,没有应允。后因网贷压力、手头拮据,最终在利益诱惑下选择铤而走险。

2024年7月,王某网上寻得低价散装调味粉货源:黑胡椒粉一箱12瓶进价仅500元,白胡椒粉 540元、大蒜粉 320元,而同款正品单瓶售价就要70元。拿到货源后,王某利用自己控制的三家网店,将散装粉料贴上知名调味品品牌假冒商标对外销售。他租赁仓库,每日打包、贴单、发货,一瓶瓶伪装成名牌的调味粉,通过快递流向全国各地消费者。

2025年1月,宜兴市民张先生网购胡椒粉后,发现商品包装简陋、缺少防伪标识,高度怀疑是假货,当即报警。公安机关随即联系商标权利人开展鉴定,确认案涉商品属于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迅速立案侦查、循线深挖,王某很快被抓获归案。到案后,王某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经查,王某销售的调味品均未获得商标权利人授权,全部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2024年9月中旬至12月,其销售金额累计 45万余元,非法获利15万元。

今年6月,该案由宜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审理后,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王某主动退清全部违法所得,积极赔偿商标权人损失,与权利人达成和解。

检察官提示,商标承载品牌商誉,未经许可冒用他人注册商标销售商品,哪怕粉料本身属于食品原料,同样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线上经营不是法外之地,电商经营者应当严守法律底线,切勿被“快钱”诱惑。

消费者网购食品、调味品时,留意包装、防伪信息,发现疑似假货及时留存证据报警,共同守护知识产权与舌尖安全。

通讯员 许晗舟 葛建国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