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教授解读《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精准滴灌,让民营企业放心干,大胆闯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2-07 07:23:00
2月6日,《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由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南京大学商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安同良表示,《条例》不仅以法规形式确立民企准入,而且通过“精准滴灌”助推扶持,让民营企业放心干,大胆闯。
以法规形式确立民企准入,让民营企业放心干
江苏是民营经济大省,是我国民营企业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根据202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江苏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8.5%。
“保障民营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安同良教授告诉记者,在一些领域,民营企业仍然面临“玻璃门”“弹簧门”,部分领域面临较高的准入门槛,如行政审批、行业垄断、地方保护等隐形壁垒,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等领域的不公平竞争等。“通过立法形式让民营企业放心干,大胆闯,体现了政府的担当。”安同良举例,去年4月30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就以法律形式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制度保障。
而《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出台,则回应了民营经济组织关切,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用事业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平等进入。如《条例》中要求,平等设定公共资源交易参与条件、全面公开交易信息,强制采用竞争性交易方式,保障流程透明。明确金融机构在授信、风控、收费等方面平等对待民营企业,要求为不同所有制经济组织办理融资的尽职免责条件一致,以破解金融领域所有制歧视问题。
精准滴灌扶持,政策红利主动“找上门”
“《条例》的出台更像是政府伸出了‘扶持之手’,政府的定位不仅是管理者,更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合伙人’。”安同良表示,《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出台,反映了政府在经济发展中角色的变化。“不能只满足于弥补市场的失灵,《条例》里更多的是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扶持和助推。”
针对企业发展中的急难愁盼,《条例》创新机制,让政策红利主动“找上门”。《条例》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采用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和回应民营经济组织的反映和诉求。据悉,今年,省政府建立了政企恳谈机制,各地各部门政企沟通机制同步健全,省发展改革委也专门建立了与民营企业的月度沟通交流机制,企业的诉求和建议都会台账管理、闭环解决,直接作为政策制定调整的参考。
为“隐形冠军”铺就成长“快车道”
“民营企业在颠覆性创新方面机制比较灵活,江苏的民营企业中就有不少‘隐形冠军’,它们在自己的细分领域里独占鳌头,难以被模仿和超越,但大众对它们却并没有那么熟悉。”安同良举了个例子,“以光刻胶为例,这是芯片制造中光刻环节的核心材料,过去曾长期被海外垄断。现如今,南大光电等国内企业正逐步在中高端光刻胶领域实现突破。”
对于这些在技术领域成功攻克“卡脖子”问题的民营企业,《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出台无疑为它们铺就了一条成长“快车道”。“《条例》为民营企业减负松绑,优化了服务保障,最关键的是,通过政策扶持,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得到强化,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力。”安同良给记者划了个重点:《条例》中提到,构建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大中小民营经济组织融通发展的产业生态。拟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重大创新平台等向民营经济组织转移转化科技成果。“这让行业顶尖的‘隐形冠军’可以更好的发挥带头作用,带动其他企业朝这个方向探索。”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杨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