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连云港春秋假这样放
来源: 连云港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2026-02-09 16:36:00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实施春秋假制度,并于每学期开学前公布。相关安排如下:
1.春假3天,与清明节法定假日连休,形成6天连续假期。2026年,市主城区(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及市直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春假统一安排在4月1日至3日,与清明节法定节假日连休。
2.秋假3天,与11月中下旬的周末连休,形成5天连续假期(在秋季学期开学前确定并公布具体时间)。
3.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参照安排,并各自按要求向社会公布。
4.春秋假旨在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引导孩子走出校园、亲近自然、融入社会,增进亲子陪伴与互动,助力孩子健康成长。各地各校提前做好教学安排,并引导学生及家长共同规划,确保假期安全、充实、有意义。
春秋假期间,如家庭看护确有困难,除社区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青少年宫(活动中心)、青年之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等社会公益托管服务外,义务教育学校提供免费兜底托管服务,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学校托管内容以体育锻炼、艺术熏陶、科普实践为主,不得开展学科类教学。学校托管不收取托管服务费,学生用餐据实收费。